外國籍船舶航行長江水域管理規定,是指規範對航行長江水域外國籍船舶管理的行政法規。就外國籍船舶進人長江水域及其開放港口的申請、審批、聯檢航行、停泊、無線電設備使用以及其他活動事項作了詳細規定,於1983年4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4月20日由交通部發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國籍船舶航行長江水域管理規定
- 實施時間:1983年4月20日
- 發布單位:交通部
外國籍船舶航行長江水域管理規定,是指規範對航行長江水域外國籍船舶管理的行政法規。就外國籍船舶進人長江水域及其開放港口的申請、審批、聯檢航行、停泊、無線電設備使用以及其他活動事項作了詳細規定,於1983年4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4月20日由交通部發布施行。
外國籍船舶航行長江水域管理規定,是指規範對航行長江水域外國籍船舶管理的行政法規。就外國籍船舶進人長江水域及其開放港口的申請、審批、聯檢航行、停泊、無線電設備使用以及其他活動事項作了詳細規定,於1983年4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4月20...
交通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籍船舶航行長江水域管理規定》的通知在1986.03.01由交通部頒布。中文名 交通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籍船舶航行長江水域管理規定》的通知 頒布時間 1986年03月01日 實施時間 1986年03月01日 ...
一、將第九條修改為:“下列船舶在交通運輸部劃定的海上引航區內航行、停泊或者移泊的,應當向引航機構申請引航:(一)外國籍船舶,但交通運輸部經報國務院批准後規定可以免除的除外;(二)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的船舶、10萬總...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和沿海水域航行的外國籍船舶(以下簡稱船舶)應遵守本規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有關法令、規章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設定在港口的港務監督認為有必要對船舶進行檢查時,船舶應接受檢查。本規則所稱沿海...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便利外國籍船舶進出我國同鄰國互為邊界的國境河流港口(以下簡稱國境河流港口)和我國同鄰國相通的河流(以下簡稱同鄰國相通河流),保障外國籍船舶航行安全,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進出國境河流港口和...
第五條 本規則適用於對中國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業於我國管轄水域的外國籍船舶實施的船舶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本規則不適用於軍事船舶、漁業船舶和體育運動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章 責任與義務 第六條 航運公司...
外國籍船舶駛離非對外開放水域應依據第九條有關規定,辦理國際航行船舶出口岸許可。”五、第十四條改為第九條,修改為:“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審批的條件:國際航行船舶進口岸審批的條件:(一)船舶具有齊備、有效的證書、文書與資料;...
第三章 船舶交通管理 第九條 船舶在VTS水域內航行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蕪湖港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主管機關頒布的其他有關航行避讓的特別規定。第十條 船舶在VTS水域中...
第十五條 檢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秉公執法,恪盡職守,及時實施檢查和辦理船舶進出口岸的申請。第十六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國際航行船舶,是指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的外國籍船舶和航行國際航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船舶。(...
第二章 船舶進出港報告 第十條 中國籍船舶在我國管轄水域內航行應當按照規定實施船舶進出港報告。第十一條 船舶應當在預計離港或者抵港4小時前向將要離泊或者抵達港口的海事管理機構報告進出港信息。航程不足4小時的,在駛離上一...
(一)負責管理船舶保全員和公司保全員的培訓,對通過規定的船舶保全培訓並經考試合格者,簽發相應的培訓合格證;(二)接收船舶海上保全信息,並在法定的職責內按照規定的程式採取相應的行動;(三)向已進入中國領海以內水域或者已報告欲...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對中國籍船舶及水上設施(以下統稱“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業於我國管轄水域的外國籍船舶實施的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本規則不適用於軍事船舶、漁業船舶和體育運動船艇。第三條 船舶安全監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誠信、...
該《規定》分總則、水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行為、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籍船舶的特別規定、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7章56條,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5月26日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2號公布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 在中國籍船舶上工作的外國籍船員,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取得就業許可,並持有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相應證書和其所屬國政府簽發的相關身份證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外國籍船舶上...
第十九條在中國籍船舶上工作的外國籍船員,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取得就業許可,並持有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相應證書和其所屬國政府簽發的相關身份證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外國籍船舶上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