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發行範圍
這種
債券只在一國市場上發行並受該國證券法規制約。例如,
揚基債券(Yankee Bond)是非美國主體在美國市場上發行的債券,
武士債券(Samurai Bond)是非日本主體在日本市場上發行的債券,同樣,還有英國的猛犬債券(Bull-dog Bond)、西班牙的
鬥牛士債券、荷蘭的倫勃朗債券,都是非本國主體在該國發行的債券。在人民幣逐步實現
資本項目下的可
自由兌換以及人民幣的國際化基礎上,我國也可以考慮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外國債券,以進一步向外國籌資者開放國內
債券市場。
發行方式
發行
①
公募發行,指新發行的
債券由包銷集團認購後再向不特別指定的投資者進行分銷。
公募債券被認購以後,可以上市自由買賣。
②
私募發行,指債券僅僅向與
發行人有特定關係且數量有限的投資者出售。
私募債券一般不能上市,不超過一定時間不能轉讓他人。
區別
公募與私募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
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日本發行
公募債券時,必須向有關部門提交《有價證券申報書》,並且在新
債券發行後的每個會計年度還要向日本政府提交一份反映債券發行國有關情況的報告書。在美國,在發行公募債券時必須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登記申報書》,其目的是向社會上廣泛的投資者提供有關債券的情況及其發行者的資料,以便於投資者監督和審評,從而更好地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限制
購買條件
私募債券的發行相對
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條件,私募的對象是有限數量的專業投資機構,如銀行、信託公司、保險公司和各種基金會等。一般發行市場所在國的
證券監管機構對私募的對象在數量上並不作明確的規定,但在日本則規定為不超過50家。這些專業投資的投資機構一般都擁有經驗豐富的專家,對
債券及其發行者具有充分調查研究的能力,加上
發行人與投資者相互都比較熟悉,所以沒有公開展示的要求,即
私募發行不採取公開制度。購買私募債券的目的一般不是為了轉手倒買,只是作為
金融資產而保留。日本對私募債券的轉賣有一定的規定,即在發行後兩年之內不能轉讓,即使轉讓,也僅限於轉讓給同行業的投資者。
區域性
在美國和日本發行的外國
債券都有特定的俗稱,如美國的外國債券叫做“揚基債券”,日本的外國債券稱為“
武士債券”。由於從1963年到1974年美國為抑制資金的外流實施了
利息平衡稅,且在美國發行外國債券要受美國政府的嚴格限制,所以“揚基債券”的發行量一直都不高。1974年後雖有外國機構重新進入美國市場發行外國
債券,都由於
歐洲債券的競爭力更強,所以揚基債券的發行量並未有太大的增長。相對來說,由於日本存在著巨額的外匯
順差,對外國
債券發行的限制就要寬鬆一些,特別是在1984年放鬆了有關的限制條件以後,次年在日本發行的外國債券量就高達1兆多億日元,但在日本發行外國債券的多為
國際金融組織或在歐洲
債券市場上信譽不佳的
開發中國家。但不論那一國發行外國債券,都需通過債券評級機構的資信評價。
發行條件
發行外國
債券要得到市場所在國的同意,並受該國金融法令的管理。發行條件主要有:
①發行額。主要根據
發行人的資金需求確定,但亦要考慮當時的市場情況、債券的吸引力以及發行人的資格、信用、知名度和債券的種類。
②償還期限。主要根據發行人對資金需求期限長短確定,同時參考對未來
市場利率的預測、
流通市場的發達程度、投資人的心理狀況、
消費傾向以及市場上其他
債券的期限。
③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債券發行人的籌資成本。一般來說,
債券票面利率水平是由債券發行人根據債券本身的性質和自己對市場條件的分析決定的。債券的信用級別也是影響票面利率的重要因素。
④付息方式。一般分為一次性付息和分期付息兩類。
·一次性付息有三種形式:
a.以單利計息,到期還本時一次付清所有應付的利息;
b.以複利計息,將票面折算成現值發行,到期時票面額即等於本息之和,故按票面額還本付息;
c.以貼現方式計息,投資人按票面額和
應收利息之差價購買
債券,到期按票面額收回本息。
·分期付息一般採取按年付息、半年付息和按季付息三種方式。
票面額+票面額×票面利率×期限
發行程式
外國
債券的具本發行程式因國而異,但必經的環節是:申請批准和註冊,選擇包銷集團。為了申請批准和註冊,
發行人應向投資者提供發行說明書,介紹發行人自身的地位、財務狀況和國家概況。經發行地國家的有關當局批准並註冊後,發行人才算取得
發行債券的資格。隨後由發行人選擇包銷集團,發行人和包銷集團商討發行事宜,最後由包銷集團負責
承銷和其他具體工作。
比較歐券
外國
債券是某一國借款人在本國以外的某一國家發行的以該國貨幣為
面值的債券。
歐洲債券是借款人在本國以外市場發行的,以第三國的貨幣為面值的
國際債券。歐洲債券並不是指在歐洲發行的債券,它並非局限於地理概念上的歐洲範圍。
信用評級
信用評級是指信用情況或償債能力的評級,運用統計的方法擬定評級或評分的標準,將待評級對象的各項信用屬性予以量化,再計算其評分與等級所得的評比,依據評級等級判斷其信用品質的水平,並提供給發行人、投資人以及相關對象使用。所以信用評級的主要目的主要在衡量
信用風險而不是在衡量預付風險、
流動性風險、
利率風險或
匯率風險等投資風險。
評級類型
①
債券評級,是指對特殊的債務問題或其他的金融債務的信用評級。對公眾和與債券的投資者來說,告知他們收到承諾的本金和利息報酬的可能性是非常有必要的。
②發行信用評級, 是指對債券發行者的信用評級 ,這個評級也叫“對手信用評級”、“違約評級”或“發行者信用評級”。它是對發行者當前償付他的金融債務的全面能力的評估意見,這些展示了發行者的基礎信用能力。
評級步驟
①由債券發行者或承購代理商向評級機構提出評級要求,評級機構接受評級委託後雙方簽訂評級委託書。②評級小組要進行一至兩個星期的資料分析,對需要詳細了解的事項還可直接詢問發債者。③最後將分析結果報評級委員會討論,由評級委員會通過投票決定級別。定級後,向發債者徵求意見,如無意見,就正式定級。
評級特色
①研究的評級樣本以債券為主,尤其是
標準普爾或穆迪的工業及公共事業債券的評級,間有研究
商業本票的評級,少有以發行機構為研究對象。②預測變數以量的財務變數為主,每個研究使用的財務變數差異很大。③評級的分類方法初期以統計技術為主,逐步發展到以人工智慧方法為主。
市場的作用
1、對國家推動經濟的發展有明顯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繫,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
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3、對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範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
投資動機,
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