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在1987年6月17日國務院批准,由1987年8月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7年6月17日
- 發布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
《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在1987年6月17日國務院批准,由1987年8月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
《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在1987年6月17日國務院批准,由1987年8月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全文第一條 為了準確、及時、全面地集中全國的外債信息,有效地控制對外借款規模,提高利用國外資金的效益,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外債統計監測實施細則》,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規章,是為準確、及時、完整地統計全國的外債信息,加強對外債資金流出入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特制訂的細則。2023年3月,為加強金融...
第四十六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外債的統計監測,定期公布外債統計數據。第四十七條 境內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舉借外債或對外擔保的,由其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發布《浙江省外債管理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 長 葛洪升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二日 詳細內容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外債,是指由本省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及企事業單位以外國貨幣承擔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下列債務:(一)由...
8.延期付款:指經過中國銀行辦理的出口國非銀行提供的商品貸款,包括遠期付款和延期付款。其他不經過中國銀行辦理的延期付款(買方信貸)統計在外國企業貸款項目內。9.補償貿易中直接以現匯償還的債務:指一是契約簽訂時規定以現匯償還的債務...
日前,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了《外債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是我國首部從全口徑角度規範各類外債管理的規章,對外債定義和分類、舉借外債和對外擔保、外債資金使用、外債償還和風險管理,以及外債監督等作了明確規定...
外債統計監測 外債統計監測是全面反映全國外債總量變動、債務分布、債務結構和未來變化趨勢等。
第一條 為準確、及時、完整統計外債信息,規範外債資金流出入的管理,防範外債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外匯管理條例》)和《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債務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借用外債,...
外債的幣種結構是指以不同外幣表示的債務占全部債務的比例。合理的幣種結構應是能夠避免因不同幣種匯率變化而導致實際債務上升的幣種結構。國家外債的統計監測管理 1987年,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規定國家對外債實行...
外商投資企業可依法自主對外借款,但所籌借的中長期外債數額,不得超過契約或章程規定的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對於超出部分的借款,屬於投資所需要的,外商投資企業各方須修改契約或章程,報經原審批部門批准後,向外匯局辦理外債...
外匯局負責對境內外資銀行外債和國內外匯貸款的統計、監測工作。境內外資銀行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註冊地外匯局分支機構報送外債統計數據,並按照國內外匯貸款的有關規定向當地外匯局報送國內外匯貸款相關信息。第十四條 外匯局對境內外資...
期限在90天以下(含90天)的已承兌未付款遠期信用證和50萬美元以下(含50萬美元)的境外個人存款不包括在短期外債指標的控制範圍內。二、當前的短期外債指標控制範圍和現行外債統計監測系統(銀行版)中要求登記的外債統計範圍是否一致?答...
1 關於外匯存貸款利率管理的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 87.5.14 2 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 87.8.27 3 關於中國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外幣債券的管 理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 87.9.28 4 金融機構代客戶辦理即期和遠期...
80 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被《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732 號)修改。)81 國家計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國有商業銀行實行中長期外債餘額管理的通知 計外資〔2000〕53 號 82 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將《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中的“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修改為“外資銀行”。第五條第一款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三、將《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
償還貸款本息和支用貸款時須按“外匯(轉)貸款登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對經批准借用國際商業貸款進行建造和擴建的賓館、飯店用其新增外匯收入歸還貸款本息的,須按《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辦理。第十六條 為防止外匯券的流失,收券...
知識產權局起草),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海關總署起草),口岸管理條例(海關總署起草),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修訂)(外匯局起草),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條例(人民銀行起草),國家金庫條例(修訂)(財政部、人民銀行起草),金融統計...
第四十一條 境內機構簽訂國際商業貸款協定後,應當根據外債統計監測規定向外匯局辦理外債登記,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還款手續。第四十二條 對外借款的境內機構應當遵循以下原則,根據國際市場匯率和利率的變化,在不擴大外債規模、不延長債務...
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中國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債券的管理規定》和《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註冊的法人在境外發行債券,需要事先向當地外匯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債主體限於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外債統計與監測,並定期公布外債情況。第十九條 提供對外擔保,應當向外匯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由外匯管理機關根據申請人的資產負債等情況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國家規定其經營範圍需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