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利縣海洋與漁業局

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的經濟、生態、社會調查及科學研究,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海洋開發和漁業發展規劃、計畫以及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墾利縣海洋與漁業局
  • 分管領域:海洋與漁業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縣海洋與漁業的想請膠政策措施、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主管全縣海洋事務和漁業行政工作。
二、
三、監督管理海岸帶、內海等管轄海域的使用,實施海域使用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海域使用申請的受理、審查、審核、報批及臨時海域使用的受理和審批工作。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汽刪仔組織全縣海域勘界,發布海域使用公告,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報批所轄海域內的海底電纜或光纜鋪設、管道路由、海上人工構造物設定和涉海工程項目。
四、負責海洋與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擬定全縣海洋與漁業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組織調查處理有關污染事故,協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放入海,防治海洋石油等礦物的勘探開發、海洋傾廢、海洋工程建設項目、船舶及有關作業活動造成的污染損害。組織海洋與漁業環境及資源的調查研究、監測、監視和評價,監督海洋生物及內陸水生動物的多樣性及其保護,選劃和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審核或核准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五、監督肯兆芝虹管理全縣海洋與漁業觀測、監測、災害預報警報等公益服務系統,發布漁情信息、海洋預報、航行通告和災害預報警報,指導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工作。
六、負責全縣漁業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水產種質資源管理、原(良)種場的報批,組織、協調、指導漁業綜合開發、水產增養殖業、海洋捕撈業、水產品加工及流通業和相關生態環境的調控,核發養殖證,審批水產苗種的生產,管理保護漁業資源,保障漁業可持續發展。
七、根據國家授權負責海洋與漁業技術標準(包括漁船、漁機製造規範和標準)、產品質量標準的監督實施和品牌產地及產品的認定申報工作。
八、負責全縣漁港監督、漁船檢驗和漁業安全管理工作。對漁業船舶進行註冊、變更、租賃、登記、檢驗、發證,對漁業船員進行培訓、教育、考試、發證,辦理船舶進出漁港簽證,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負責漁業安全設備配置、無線電通信和搶險救助等工作。

領導分工

張永法同志主持縣海洋與漁業局、水產養殖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孔祥凳連刪婚勇旬糠榜同志負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利用、海域使用動態管理工作,協助張永法同志負責人事、財務、海洋特別保護區工作,負責水產養殖管理中心日常工作,分管海域管理與海洋利用股榜戲元。
楊其亮同志負責船舶檢驗、漁港監督管理、漁業互保、安全生產、企業改制、穩定工作,分管漁港監督管理站、船舶檢驗站。
田學勇同志負責漁業生產、漁業技術推廣、漁業加工流通與貿易、水產品質量安全、包村幫扶、黨風廉政建設、海洋監察、項目申報、實施和驗收等工作,分管漁業股、漁業技術推廣辦公室、海監大隊。
杜玉梅同志負責海洋環境監測預報、黨務、工會、計生、群團工作,分管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站。
任忠民同志主持漁港監督管理站工作,協助楊其亮同志分管工作。
李正柱同志主持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站工作,分管招商引資工作,協助田學勇同志分管漁業股和漁業技術推廣辦公室工作。
丁常義同志負責機關建設、綜治、普法、信訪、汽榜會務、後勤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和政策法規股,協助孔祥勇同志分管水產養殖管理中心和海域管理與海洋利用股工作。
蘇秀文同志協助田學勇同志分管漁業股和漁業技術推廣辦公室工作。
丁常義同志負責機關建設、綜治、普法、信訪、會務、後勤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和政策法規股,協助孔祥勇同志分管水產養殖管理中心和海域管理與海洋利用股工作。
蘇秀文同志協助田學勇同志分管漁業股和漁業技術推廣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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