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支隊

根據東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東營市海洋與漁業局整合組建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機構實施方案》(東編髮〔2016〕19號)檔案精神,將市漁政漁港監督監察支隊(掛中華人民共和國東營漁港監督處牌子)、中國海監東營市支隊進行整合,設立市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支隊(掛中國海監東營市支隊牌子),為市海洋漁業局所屬的副處級公益一類財政撥款參公事業單位。

機構設定,主要職責,

機構設定

支隊內設辦公室、漁政管理科、海洋監察科、漁港監督科、安全管理科,下設海洋執法大隊、第一大隊、第二大隊、第三大隊、第四大隊。

主要職責

擬定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事業發展規劃及海洋與漁業執法能力建設規劃。依法保護全市漁業資源,查處漁業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水產苗種、漁用獸藥、水產品質量的執法管理。對市管轄海域實施海洋監察執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漁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漁業航標規劃、建設及維護管理。承擔漁業船舶管理工作;負責漁業船員的培訓、考試、發證工作。承擔市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應急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回響行動。對漁船和漁港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海事調查處理。承擔漁業無線電通信管理和漁業安全通訊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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