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是為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指定的規定。
2022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是為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指定的規定。
2022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是為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指定的規定。2022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內容...
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規定 (徵求意見稿)第一條【依據】 為規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以下簡稱境內發債)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概念...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促進債券市場對外開放,規範境外機構債券發行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9月8日,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文,規範境外機構債券發行,將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納入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債券...
為了規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證券市場的投資行為,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是為規範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等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的法規。2020年5月7日,...
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投資額度自備案或批准之日起1年未能有效使用的,國家外匯管理局有權收回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投資額度。十一、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應根據《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髮〔2010〕249號文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證券市場的投資行為,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本...
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應當根據人民銀行相關規定辦理。第十條 人民幣合格投資者開展境內證券投資業務試點,應當遵守中國境內關於持股比例、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其他有關監管規則的要求。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應當按照人民銀行...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是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合格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證券市場的投資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及《合格...
央行明確,RQFII機構應當根據規定,開立一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在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後,應當選擇具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託管人資格的境內商業銀行,開立交易所市場交易資金結算專用存款賬戶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資金結算專用存款...
本辦法所稱的投資入股比例是指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占中資金融機構的實收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的比例。第三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第四條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
2013年3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該《辦法》第17條決定,廢止2011年12月16日發布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廢止。
第一條 為促進債券市場對外開放,規範境外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第1號),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管...
第七條 中資機構設立境外資基金,應當選擇資信良好,經營作風穩健,具有投資基金設立、承銷或者管理等方面的經驗,且其所在地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境外機構進行合作。境外投資基金檔案、資料要求 第八條 申請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發起人應當...
第十二條 根據財產狀況、金融資產狀況、投資知識和經驗、專業能力等因素,公司債券投資者可以分為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專業投資者的標準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執行。證券自律組織可以在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的基礎上,設定更為嚴格的投資...
七、增加附屬檔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賬戶管理操作指引(試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根據本公告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特此公告。附屬檔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
第一,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第二,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債券;第三,境外投資者對A股上市公司戰略併購;第四,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上市外資股(即B股);第五,境外投資者投資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2)外資境外證券...
企業生產經營期間,投資人增資、轉讓投資權益或者改變合作條件的,在依法辦理變更手續後30天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檔案的複製件。第二章 財務會計機構、人員和制度 第五條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中國境內企業所在地設定財務會計機構。規模較...
第七條 中央企業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建立健全境外投資管理制度。企業境外投資管理制度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一)境外投資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二)境外投資管理流程、管理部門及相關職責;(三)境外投資決策程式、決策機...
2002年和2006年,我國分別推出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前者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於境內證券市場,後者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投資於境外證券市場。2011年又積極推進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
目的在於規範股權分置改革後外國投資者對A股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引進境外先進管理經驗、技術和資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保護上市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辦法》共二十八條,明確了外國投資者對...
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本條規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依法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視為《私募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合格...
本辦法適用於“北向通”。“北向通”是指香港及其他國家與地區的境外投資者(以下簡稱境外投資者)經由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在交易、託管、結算等方面互聯互通的機制安排,投資於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南向通”有關辦法另行制定。...
為規範和便利境外投資者在境內設立、併購和參股金融機構等業務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及《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