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請覆核

報請覆核,是指判處死刑的案件報請高級法院和最高法院複查核准的訴訟活動。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抗訴的,應由高級法院覆核後,報請最高法院核准。高級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審。 高級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吿人不抗訴的, 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法院核 準。

凡報請覆核的死刑案件,應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訴訟文書齊備。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抗訴的,高級法院覆核時,必須提審被告人,核對事實和證據。 高級法院向最高法院報送死刑覆核案件時,必須報送案件的綜合報告,一案一報,並報送全部訴訟案卷的證據。共犯案件,要報送全案的訴訟卷宗和證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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