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顧

基金投顧即代理投資理財,接受客戶的委託,幫助個人投資者獲得收益,收取顧問服務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金投顧
  • 外文名:Fund investment adviser
  • 別名:基金投資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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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機構可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獲得基金投顧試點資格。目前,已有基金公司、第三方基金銷售公司、銀行、證券公司等四方陸續獲得基金投資顧問試點資格。
基金投資顧問試點機構從事基金投資顧問業務,可以接受客戶委託,按照協定約定向其提供基金投資組合策略建議,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基金投資組合策略建議的標的應當為公募基金產品或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同類產品。
根據與客戶協定約定的投資組合策略,試點機構可以代客戶作出具體基金投資品種、數量和買賣時機的決策,並代客戶執行基金產品申購、贖回、轉換等交易申請,開展管理型基金投資顧問服務。

基金投顧試點

2019年10月25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正式落地,財富管理市場開始了從賣方向買方投顧時代的轉變之路。
2019年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投顧資格獲批,盈米基金等3家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成為投顧業務新試點,這也是獨立基金銷售機構首次獲批成為投顧試點機構。

基金投顧目標

基金投顧業務是幫助投資者更好投資基金、踐行中國公募基金行業普惠金融使命的一個探索。首批獲得基金投顧業務試點資格的機構,結合自身的資源稟賦和發展模式,在基金投顧展業中加深了對投顧的理解,開展了豐富多樣的實踐。
基金投顧業務的核心目標是將來自資管領域的良好收益,轉化成為客戶賬戶的收益。要做到這一點,幾個重要的堅持非常重要。一是基金投顧試點機構要維護客戶利益,真正做到站在用戶一邊,以客戶利益為最優先;二是基金投顧試點機構的商業模式應該是建立在客戶資產的長期保值增值基礎上,通過做大客戶資產實現自身的商業價值,而不是從客戶資產的短期周轉上獲利;三是基金投顧試點機構應該給客戶建立長期的綜合資產解決方案,而不是由市場熱度、客戶情緒驅動的短期化非理性交易行為。
“基金賺錢基民不賺錢”是基金行業長久以來的一個痛點,也是困擾投資者的頑疾。基民不賺錢的表層原因是非理性投資行為,“追漲殺跌”“頻繁交易”“贖舊買新”是投資者虧錢的主要因素;更深層次的原因則跟過往機構的賣方立場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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