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金專戶理財
- 行業:金融
- 對象:投資人
- 特徵:分批次
理財簡介,意義,準入門檻,申請條件,投資範圍,業績報酬,配套制度,區別,優勢問題,公平管理,如何收費,監管模式,
理財簡介
基金專戶理財,又稱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賬戶資產管理業務,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專門賬戶資產管理業務,或者基金專門賬戶資產管理。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活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專戶理財類的運作方式似於私募基金。
基金專戶“一對多”2009年正式開閘,所謂“一對多”業務,是指取得資格的基金公司向兩個以上客戶募集資金,或接受兩個以上客戶的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產託管人,所進行的證券投資活動,資金門檻不得低於100萬,人數上限為200人。
意義
私募基金借用期貨專戶通道走向陽光化:
私募基金走向陽光化有利於其朝著合規化、專業化、長期化、機構化的方向發展。目前國內私募管理人缺乏從事證券公募基金或發行證券信託產品的經歷,缺乏公開產品所創造的名氣及公開的業績證明,若想得到信託或基金高淨值客戶的認可從而擴大管理規模,只能依靠有公信力的穩定盈利的業績來證明投資管理能力。管理人通過參與基金專戶或期貨資產管理通道,其在孵化平台上保留的業績數據越長,其業績就越具有公信力,越容易得到機構和高淨值客戶的認可。
準入門檻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中
第九條 為單一客戶辦理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委託的初始資產不得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為多個客戶辦理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特定客戶銷售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計畫(以下簡稱資產管理計畫)。
申請條件
(一)經營行為規範且1年內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被監管機構責令整改,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
(二)已經配備了適當的專業人員從事特定資產管理業務;
(三)已經就防範利益輸送、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制定了有效的業務規則和措施;
(四)已經建立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確了公平交易的原則、內容以及實現公平交易的具體措施;
(五)已經建立有效的投資監控制度和報告制度,能夠及時發現異常交易行為;
(六)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確定的其他條件。
投資範圍
業績報酬
配套制度
包括基本管理制度與業務流程;公平交易制度;異常交易監控與報告制度,對同一投資組合的同向與反向交易、不同投資組合的同向與反向交易進行監控;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專職人員行為規範;崗位設定及職責;投資管理制度;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監察稽核制度;客戶關係管理制度;記錄及檔案管理制度;危機處理制度。
區別
專戶理財與公募基金、企業年金:最大的區別在於產品設計上。與後兩者相比,專戶理財的產品設計更為靈活,更加細化,一般會根據不同客戶的偏好設計出相應的不同風險收益的投資組合,有點類似於現有的社保基金的各種組合。
優勢問題
專戶理財有很多優勢,能夠為基金公司吸引更多客戶。然而,如何避免過度追求業績,如何確定業績提成標準,如何避免利益輸送,專戶理財仍有不少問題需要面對。
公平管理
海外也存在相似的憂慮。1999年,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加大了對利益衝突問題的關注程度,他們發現如果不能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利益衝突,必然阻礙投資管理行業的進一步發展,而且它的影響程度超過了投資管理人的工作效率問題。
在海外較為成熟的證券市場上,監管機構更多的關注於如何在效率的基礎上保證公平,在公平的條件下提高效率。他們允許大宗交易,將公平性管理放在了交易的程式和分配上;他們允許反向交易,將公平性管理放在了反向交易的價格上;即使在十分容易產生利益輸送的交叉交易方面,他們也不是一律禁止,而是為投資管理效率的提高留出了一定空間。
國內證券市場和投資管理行業發展時間相對較短,因此,為了促進證券市場和基金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我們需要時刻關注投資管理的規範性和公平性。英美等國的證券市場規則只是代表了一個發展方向,由於歷史、習慣、發達程度等因素的差異,他們在公平交易管理方面的許多法律法規並不一定適合我國。然而,研究和探討他們在公平交易管理方面的某些控制措施,對我們仍然具有積極的借鑑意義和啟示。
從美國的現狀看,投資管理公司中公募基金與獨立賬戶業務的管理架構主要存在兩種模式:第一種是設立不同的子公司,分別管理公募基金與獨立賬戶業務,主要適用於兩類業務量都足夠大的情況;第二種是同一投資管理部下按資產類別設定不同的業務組,如股票投資組、債券投資組等,分別負責管理公募基金與獨立賬戶業務中的相應資產。後一種模式的優點是公司可以集中利用研究資源,並容易形成統一的投資策略。中國台灣地區的投資管理公司則是在公司內部設定不同的投資部門(股票管理部、固定收益管理部、全權委託部),分別負責公募業務與非公募業務的投資,這種模式的優點是不同業務的投資部門之間存在物理隔離,降低了利益輸送的可能性。
在不同投資人員同時獲得公開性研究信息的情況下,交易與否、何時交易、交易多少還需要他們進行主觀判斷,因此,很難保證他們在同一證券上獲得同樣的交易價格。然而,同一投資管理人員投資同一證券,必須為其管理的合適的基金或委託賬戶同時下達指令,保證它們獲得相同或相近的交易價格。
在證券交易方面,海外監管機構給予投資公司較大的自由,不過一旦證實投資公司出現違規操作,監管機構也會進行嚴厲的打擊。2003 年,美國基金行業就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震盪和衝擊,暴露出了多種問題,如盤後交易、擇時交易、交易費用欺詐、信息選擇性披露。在發現上述問題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法務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行動,對違規公司進行了嚴厲的處罰,從而幫助市場重拾對基金行業的信心。
如何收費
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專戶理財的費率達到3%,比當時的共同基金費率高出大約一倍,這很可能是前幾十年專戶理財業務得不到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在近二三十年中,隨著該行業使用技術的變革,費率水平呈現出明顯的下降。統計,在不考慮投資顧問費的條件下,美國共同基金平均費率水平為1.56%,專戶理財的平均費率水平為1.25%,應該說是比較合理的。
專戶理財的費用結構主要存在兩種形式:一種是包管型;一種是非包管型。它們之間的一個重要差異就是對交易收取的費用不同,非包管型項目收取的交易費將隨著交易量或交易次數的增加而增加,而包管型項目的費用是事先確定的,與交易量或交易次數沒有關係。對客戶而言,如果他希望進行大量的交易,那么包管型項目是有利的,否則非包管型項目是有利的。專戶理財業務主要包括四部分費用,如果希望清楚地了解專戶理財的收費情況,以確定在哪部分發生了成本,該支出是否具有價值,那么就要將各部分費用分開來看。
投資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的核心功能就是投資組合管理,他所收取的費用根據賬戶的總資產而定。隨著所管理資產規模的增加,收取的費用呈現一個超額累降的模式。投資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費與項目發起人提供的服務具有一定聯繫,例如,項目發起人能夠提供交易記錄系統,那么項目發起人收取的費用就會高一些,而投資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就會低一些。另外,稅收控制管理同總收益管理相比複雜性較大、成本較高,因此管理費也會高一些。
項目發起費。項目發起人所提供的服務與投資委託人、投資顧問、投資管理人都有一定關係,提供服務的內容可能會有很大差異,收取的費用可變性也很強。項目發起人提供的常規性服務有:客戶情況報告、聯繫各關係方、建立賬戶、賬戶管理、投資管理人績效評估,備選性服務有:信託、投資組合設計、投資記錄保存和賬戶數據網路傳遞等。項目發起人收取的費用是基於每賬戶資產的規模來定,而不是總資產的規模。
在實際的專戶理財項目中,某一個公司可能擔當多個角色,那么該公司收取的服務費根據其所提供服務的種類和數量的多少而定。
監管模式
在過去三十年中,美國專戶理財業逐漸發展和成熟。證券監管機構也在不斷修改管理架構,以適應專戶理財的革新。然而,實際上監管機構對專戶理財業務的干預並不多,因為隨著它的發展和完善,在投資者保護方面引起的擔心和爭議越來越少。
在美國,監管機構對經營者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發起人的投資顧問身份
專戶理財項目發起人需要註冊為投資顧問。雖然根據美國的市場狀況,人們認為這種註冊已沒有什麼必要,但SEC堅持採用註冊制度,不過SEC在1999年重新定義了投資顧問的範圍,不屬於該範圍的經紀公司可以免除註冊登記。這類經紀公司的特徵是將投資顧問服務作為他們經紀業務的附屬業務,並且不收取服務費用。
投資管理公司的身份
SEC規定投資管理公司可以設立全權管理項目,但他們也需註冊登記。在這種項目下,管理公司根據之前制定的投資目標對客戶的資產進行全權管理,可以向具有相似投資目標的客戶提供相同的建議,並且為他們購買相同的證券。
在專戶理財項目中,第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就是投資顧問和投資管理人是否盡職,投資安排是否符合客戶的需要。除了SEC的規定以外,美國的行業自律組織在這方面也有所規定。適當性問題可以分為5個方面,它們分別是:
投資管理人是否適合於該專戶理財項目;該項目是否適合於客戶;投資策略是否適合於客戶;投資管理人是否適合於客戶;所採取的交易是否適合於客戶。
最優交易問題
除了交易成本以外,投資顧問還需要考慮交易的時機、速度、可靠性,以實現客戶的最大利益。SEC在證券交易法第37375號、37376號,投資顧問法第881號、1732號等公告中指出遇到此類問題應該如何操作。投資顧問及其附屬機構必須通知客戶他們執行的投資策略,並在客戶許可下進行特別交易的處理。
披露義務
SEC採用的投資顧問法規定,專戶理財項目的發起人或投資顧問人需要在簽訂契約的 48小時之前將項目手冊交給客戶,對於允許客戶在訂立契約後5個工作日內自由解約的契約可以在簽訂契約時交付項目手冊。該手冊包含項目相關各方的信息、費用情況、是否允許客戶同投資管理人進行直接交流等,用語需要通俗易懂。該手冊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如果所載內容出現重大變化,那么需要及時進行更新。投資顧問法還規定,如果投資顧問與投資管理者是同一人,那么他有義務通知客戶自己所提供的費用包管項目和非包管項目是否存在差異,具體差異是什麼。
根據SEC規定,投資管理人的經營報告需要根據註冊金融分析師協會(Char-teredFinancialAnalystInstitute,CFAI)的績效披露標準進行披露。CFAI在2002年10月發出了一個專戶理財項目經營報告指導,講解了如何運用披露標準,並且強調了經營狀況的計算、投資記錄的保存等問題。
1995年,美國專戶理財的管理資產規模僅為1000億美元左右,而從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專戶理財真正進入迅速發展的階段。除了具有個性化等優勢,專戶理財在美國的迅速發展還有以下諸多外部推動因素。
管理機構增加。專戶理財發展的初期,僅僅是經紀公司、投資顧問公司在開展此類業務。隨著專戶理財的增長潛力逐漸顯現,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投入到這個市場當中,包括銀行、保險、證券公司、基金、投資管理公司等等。因此,客戶更容易找到此類服務,選擇專戶理財的方便性大大提高。
信息透明性增強。專戶理財與共同基金的重要差異是,證券監管機構對專戶理財在信息公開化方面的要求比共同基金要少,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人們很難從公開媒介了解到專戶理財的投資對象和管理績效。從2002年開始,Morningstar憑藉自己在共同基金、股票、ETF、變額年金領域的評級經驗,開始對獨立賬戶展開研究。到2005年底,Morningstar的專戶理財資料庫已經包含了1000多個投資管理人和5000多個獨立賬戶的投資記錄。另外,Mobius和其他一些評級服務機構也提供相關的評估服務。
由於社會經濟環境的差異,美國的歷史經驗我們不可能全盤吸收,但其中一部分具有一定借鑑意義。
第一,加強業務管理的透明性。如果客戶不了解投資管理人的經營情況,就很難找到合適的投資管理人。美國除了由監管部門定期公布專戶理財的經營數據以外,商業評級機構也對促進專戶理財管理的透明性做出了很大貢獻。我國在開展專戶理財業務的同時,也可推動中介機構定期對投資管理人經營的獨立賬戶進行評級,為客戶提供參考。
第二,結合專戶理財的發展情況適當調低開設獨立賬戶的門檻。在我國專戶理財發展的初期,為了規範業務、保障客戶利益,應當先以資金實力較大、具有投資經驗的客戶為發展對象,從而設立較高的門檻。但如果希望這個市場不斷發展壯大,也需要逐步適當降低賬戶規模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