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託人

基金委託人是在基金資金的信託關係中,委託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經營基金資產的組織,在公司型基金中,它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基金公司擔任; 在契約型基金中,由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基金持有人承擔此職。它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維護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履行信託契約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金委託人
  • 出處:金融大辭典
基金受託人是在基金資金的信託關係中,接受基金組織委託而承擔管理和經營或保管基金資產的機構。一般有兩類: ①接受基金組織委託,承擔管理和經營基金資產的機構。這類機構通常稱為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經理人。②接受基金組織委託,承擔保管基金資產並監督基金經理人運作基金資產的機構。這類機構通常稱為基金保管公司或基金保管人。在基金組織關係中,這兩類受託人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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