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貸款制度是基本建設貸款條例、規定和各類有關實施細則的統稱。它是發放基本建設貸款的銀行和借款基本建設貸款的單位都必須共同遵守和執行的辦事規程。
基建貸款制度是基本建設貸款條例、規定和各類有關實施細則的統稱。它是發放基本建設貸款的銀行和借款基本建設貸款的單位都必須共同遵守和執行的辦事規程。
基建貸款制度是基本建設貸款條例、規定和各類有關實施細則的統稱。它是發放基本建設貸款的銀行和借款基本建設貸款的單位都必須共同遵守和執行的辦事規程。其內容包括:貸款的範圍與對象,貸款的依據與條件,貸款的申請與審批,貸款的契約...
基建貸款是社會主義國家銀行對企業固定資產的建築、添置、安裝過程所需資金髮放的中長期貸款。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是主要負責辦理基本建設貸款和撥款的專業銀行。建設銀行以信用方式有計畫地將預算基金和籌措的資金用於企業、單位進行基本建設、更新...
基本建設貸款是銀行利用信貸資金,對納入基本建設計畫的建設項目發放的貸款。此類貸款主要由建設銀行經辦,其他專業銀行也承擔部分貸款業務。貸款對象是具有法人地位,實行獨立核算,有償還能力的全民和集體企業,以及實行統一核算或財政包乾的...
“按計畫貸款原則”,即根據國家批准的信貸計畫和基建計畫發放和使用貸款。這是社會主義有計畫商品經濟所要求的。銀行根據國家批准的信貸計畫和基本建設計畫所確定的用途和數額,向需要借款的單位發放貸款;借款單位必須根據計畫批准的用途和...
基本建設國內設備儲備貸款是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發放給建設單位用於為下年度工程儲備國內設備所需資金的貸款。對於當年到貨,不能在當年安裝的設備所需資金,屬於儲備資金性質,1980年以前由國家預算以為下年度儲備資金的方式無償撥給建設單位。19...
基本建設投資借款是建設單位按照規定和批准的基本建設計畫向銀行借入投資性的中長期資金。它包括(1) 由國家預算安排的基本建設撥款,改為銀行貸款的基本建設投資借款,簡稱“撥改貸”。(2)建設銀行利用銀行存款發放的基本建設投資借款。(3)...
貸款對象是農、林、水、氣象等行業所屬國有、集體所有制企業、聯營企業、企業集團、中外合資企業等。貸款主要用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企業的新建、改建項目購置設備及土建工程的資金需要。項目貸款的期限由開戶行根據項目周期和借款單位的...
基建材料供銷企業貸款是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簡稱建設銀行)對基建材料供銷企業、農房建材供應公司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凡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地位、在建設銀行開戶,專門供應基建材料的供銷企業和農房建材供應公司,需要流動資金時,可申請本...
第十一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基礎設施項目,由項目單位申報貼息資金。凡已申請其他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第十二條 項目單位申報貼息資金,應按要求填制基本建設貸款項目貼息申請表(附表1),並附項目批准檔案、貸款契約或...
企業應在契約規定的還款期內,用基建項目投產後的利潤、折舊基金等償還基建借款,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應按規定用企業的更新改造基金或生產發展基金歸還。為了反映和監督基建借款的轉入和償還情況,應設定“基建借款”帳戶組織核算。並按...
申請臨時周轉貸款的一般程式是:建設銀行根據年度基建計畫所列國家預算內撥款或撥款改貸款的投資額,核定包乾建設單位的年度基建貸款指標。建設單位因年度投資不足時,應先報請其主管部門在國家分配的系統內一般項目年度投資範圍內調劑,無力...
基建貸款計畫是指通過建設銀行或其他專業銀行按照償還原則向建設單位提供基本建設資金的安排。通常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將原來由國家預算內安排的投資改為各級建設銀行貸出,即“撥改貸”; 二是銀行以其籌集的資金髮放基本建設貸款的形式貸給...
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基建預算無法平衡的,可以向建設銀行申請此項貸款。貸款期限:預算內拔款(含撥改貸)項目當年發放,最遲在下一年六月底以前,由貸款單位在基建撥、貸款中歸還;預算內撥改貸和銀行信貸資金合併安排的項目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基建投資撥款改貸款規定是建國以來,我國基本建設投資一直實行財政撥款的辦法。1979年國務院批轉了國家計委等單位的關於基本建設投資試行貸款辦法的報告和《基本建設投資貸款試行條例》,這是第一個基本建設實行“撥改貸”的法規檔案。1980年...
小型項目由部門、計畫單列集團以及地方計畫部門參照上述原則辦理。各級銀行不得在未經計畫部門批准立項的項目中承諾基建貸款。年度實施階段:計畫部門在編制年度投資計畫時,對銀行貸款的安排,要徵求有關銀行的意見;對銀行未同意的項目不納入...
中央級基建國內設備儲備貸款指中央級(直屬、直供)建設單位,為了解決下年度儲備所需安裝設備向建設銀行申請發放的臨時周轉儲備的貸款。建設單位對此類儲備所需資金,應首先從動員內部資源中解決,不足部分,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向建設銀行申請...
煤代油基建貸款主要用於為完成壓油任務而進行的能源,交通開發建設及有關費用的支用。為了加強管理,國家專門成立了以煤代油專用資金辦公室,並制定了“以煤代油專用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煤代油基建貸款,統一由建設銀行辦理,監督貸付。
並規定,除學校外,只限於行政上統一管理,經濟上實行統一核算,具有獨立設計任務書或總體設計並單獨列入基建計畫的建設項目。簡介 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中國國家投資的一種供款方式。即國家基本建設投資所需資金,由國家預算無償撥款改為...
預算內基本建設撥款改貸款是國家財政基本建設投資所採取的信貸管理形式。由建設銀行按照國家基本建設計畫,對財政投資資金由無償撥款改為有償貸款。最早試行於1979年,1985年全面展開。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實行分級管理,投資總額和分部門、...
凡國內已批准項目建議書而未考慮國外貸款的項目,若需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單位應提出利用國外貸款的申請報告。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除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水運、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規定外,還應包括貸款額度、貸款渠道的建議...
基建借款一般數額較大,要納入基本建設管理。借入的款項在固定資產購建完成交付使用之前,要按照有關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核算,不納入生產部門帳內。固定資產購建完成交付使用後,基建部門將財產連同債務轉交給企業,企業收到基建部門...
《中西部等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項目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於2010年3月15日由財政部以財建〔2010〕48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貼息政策,貼息資金的申報、審查和下達,貼息資金財務處理及監督管理,附則5章29條,自印發之...
基建貸款年度用款計畫是貸款銀行為貸款單位供應貸款的依據之一。貸款契約簽訂後,為了保證貸款單位有計畫的使用貸款,年初貸款單位應當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畫,在貸款契約確定的貸款總額範圍內,按照規定的表式編制“基本建設貸款年度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