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自籌資金撥款是建設單位經批准從預存建設銀行的自籌基建資金中轉入本年使用的自籌基建資金撥款。根據規定,自籌資金用於基本建設,實行先存後用的辦法,加以控制,要存入建設銀行半年後,於下年度方可使用。
基建自籌資金撥款是建設單位經批准從預存建設銀行的自籌基建資金中轉入本年使用的自籌基建資金撥款。根據規定,自籌資金用於基本建設,實行先存後用的辦法,加以控制,要存入建設銀行半年後,於下年度方可使用。
基建自籌資金撥款是建設單位經批准從預存建設銀行的自籌基建資金中轉入本年使用的自籌基建資金撥款。根據規定,自籌資金用於基本建設,實行先存後用的辦法,加以控制,要存入建設銀行半年後,於下年度方可使用。建設單位按規定預存建設銀...
資金來源 自籌資金撥款的資金來源有三個:(1)來自國家財政。財政分稅制改革前,主要指地方財政從地方機動財力中採用資金管 理方式撥給建設單位的資金。實行分稅制改革後,各級財政安排撥給建設單位但未列入預算 內基建支出的基本建設資金,...
自籌基本建設資金撥款核算是建設單位利用帳簿對自籌基本建設資金撥入、使用和核銷的反映和監督。其主要任務是: 反映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的撥入、使用和核銷;監督自籌基建資金撥款計畫的執行,保證自籌資金的使用做到“先存後批,先批後用”。
基本建設撥款是按照我國財政制度規定撥給建設單位的一種無償性基本建設資金。包括 國家預算撥入的基本建設資金,主管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撥入的自籌資金,其他單位無償撥入的基建款、物資器材和移交的未完工程等。基本建設撥款工作由中國...
預算外撥款主要是採用存款方式或資金轉帳方式撥入的。結合資金來源渠道的不同,可以分為地方自籌資金撥款、主管部門自籌資金撥款、企業自籌資金撥款、其他撥款等。撥款核算 設定“基建撥款”科目(直接撥給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不通過本...
基本建設自籌資金是指中國地方、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自行籌措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簡稱自籌投資。簡介 為了調動地方、部門、企業的社會主義建設積極性,國家允許地方、部門、企業自籌基本建設資金,作為國家基本建設資金的一個組成部分。...
基本建設撥款額是國家預算撥款的建設項目,為完成年度基建計畫工作量和新增為以後儲備所需撥付的資金數額,是建設銀行對建設單位辦理撥款的最高限額。基本建設撥款額按其構成可分為:建築安裝工程撥款、設備撥款和其它基本建設撥款。確定年度...
自籌基建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經批准用財政預算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所形成的支出。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只對自籌資金轉存建設銀行及基建完工移交形成固定資產業務進行賬務處理,基建過程中發生的業務則由基建會計核算。資金來源 自...
中央預算撥款是指中央預算中用國家預算支出安排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地方預算撥款是指地方預算中用國家預算支出和地方機動財力安排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地方預算撥款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撥款之和。基建預算撥款屬於建設單位無償性的...
自籌固定資金是企業在國家預算外按國家規定自行籌集,安排使用在固定資產上的資 金。自籌固定資金與國家預算內的基本建設撥款不同,主要是由企業所掌握的專用基金或銀行專項借款所形成。企業自籌固定資金的增加,標誌企業機動財力的增加和生產...
1986年對行政,事業單位等非經營性的無償還能力的建設項目恢復無償撥款制度。為了使基礎工業、基礎設施以及一些重大社會發展項目有穩定的資金來源,1988年起對預算內部分中央基本建設支出改為基本建設基金制的管理方式,由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負責...
對加強基建投資的計畫管理,國家除在歷年編制基建計畫時強調外,還制訂了一系列的規定、通知、辦法等。其主要內容有: (1)基建投資無論是國家預算內撥款,還是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都必須由國家計委和省、市、自治區計委進行綜合平衡,...
基建預算撥款審計是對由國家預算撥給建設單位無償使用的基本建設資金所進行的審查。主要包括:一、建設單位是否按照國家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畫辦理撥款的審計。指檢查實際投資數額是否合理合法,年度基建投資額是否控制在批准的額度內,防止...
動員內部資源+為以後年度儲備,年度基建撥款額是國家合理分配資金,確定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基礎,同時也是建設單位組織財務活動,管好、用好基本建設資金的前提。因此,應認真計算和合理確定年度基本建設撥款額。
(3) 基建借款。企業進行基本建設,一般應根據批准的基本建設計畫向建設銀行申請基建借款,根據借款數額、借款利率和借款時間計算利息,到期還本付息。(4) 企業自籌資金。企業用於固定資產再生產的自籌資金,主要包括按規定提留的更新改造基金...
(3)政策性資金存款。這主要是指列入國家基建計畫的中央、地方各部門和建設單位交存的自籌基建資金,包括經批准列入國家基建計畫的地方財政資金。自籌基建資金按計畫先存足一定時間後才能使用。3.其它一般性存款。納入建設銀行信貸收入計畫...
撥款帳是固定資產投資單位核算從各級財政或生產(使用)單位無償撥入資金的帳戶。這些帳戶按其核算的資金來源分,可分為預算撥款、基建基金撥款、自籌資金撥款等;按使用的年度分,有本年撥款、預收下年度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等;按撥入的方式...
基本建設自籌資金審計是對由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單位用各種自籌資金撥入的基建撥款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投資項目及投資計畫是否符合規定的報批程式,審批手續及檔案是否齊全;是否已經批准列入年度基建計畫;(2)建設項目的規模和...
建設單位的建設資金來源主要有:國家和其他方面撥款、銀行借款、內部形成和結算中占用其他單位帳款等。國家和其他方面撥款是建設單位的無償性建設資金來源。它主要有:預算撥款和自籌資金兩種。預算撥款是由國家財政預算撥給建設單位用於建設...
由建設單位待保修期滿進行清算。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自籌和融資、置換形成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適合本辦法。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建設單位資金是建設單位為進行基本建設所必須支配和運用的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建設單位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預算撥款、撥改貸基建投資借款、建設銀行基建貸款、自籌資金(含地方財政、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自行籌集,經過批准用於基本...
(4)利用外資。指報告期收到的各種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國外資金;(5)煤代油資金。指建設單位報告期內自主管部門撥入和借入用於完成任務而進行能源交通建設支出的煤代油專項基建撥款和貸款;(6)自籌資金。指建設單位報告期內由地方政府、...
事業單位結轉自籌基建資金的轉存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由於時間和資金使用情況差異,需進行不同的會計賬務處理,這樣做才能符合會計法規對會計核算的要求。詳情 根據1997年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只對基本建設來源於單位自籌...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是管理基本建設資金的國家專業銀行。不論基本建設撥款、貸款或自籌資金,均應存入建設銀行,通過銀行統一進行付款和結算工作(見結算關係)。對於違背基本建設撥款、貸款計畫、貸款用途以及違反國家有關財政紀律的行為,建設銀行...
進口設備轉賬撥款是指建設單位除基本建設預算撥款、基本建設基金撥款、基本建設自籌資金撥款、項目資本和上級撥人資金以外,所取得的各種無償性基本建設資金來源,主要包括進口設備轉賬撥款、煤代油專用基金撥款、器材轉賬撥款、財政貼息資金撥款...
其他撥款是除預算撥款、自籌資金撥款、進口設備轉帳撥款、煤代油專用基金撥款、器材轉帳撥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無償性基本建設撥款。主要有:(1) 其他單位無償移交來的未完工程。(2)由本單位主辦與其他單位共同興建工程,而由其他單位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