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資金是建設單位為進行基本建設所必須支配和運用的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建設單位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預算撥款、撥改貸基建投資借款、建設銀行基建貸款、自籌資金(含地方財政、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自行籌集,經過批准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和社會集資,還有在結算中形成的各種應付未付、應交未交款項以及建設單位內部形成的各項專用資金。自營建設單位還有一部分固定資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單位資金
- 資金來源:預算撥款、撥改貸基建投資借款、建設銀行基建貸款、自籌資金等
建設單位資金是建設單位為進行基本建設所必須支配和運用的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建設單位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預算撥款、撥改貸基建投資借款、建設銀行基建貸款、自籌資金(含地方財政、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自行籌集,經過批准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和社會集資,還有在結算中形成的各種應付未付、應交未交款項以及建設單位內部形成的各項專用資金。自營建設單位還有一部分固定資金。
建設單位資金是建設單位為進行基本建設所必須支配和運用的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建設單位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預算撥款、撥改貸基建投資借款、建設銀行基建貸款、自籌資金(含地方財政、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自行籌集,經過批...
非定額流動資金是指難以在事先確定定額需要量的流動資金。③按建築企業流動資金的形成分為自有流動資金與非自有流動資金。自有流動資金是指國家撥給企業長期使用的流動資金和企業內部形成的資金。非自有流動資金是指企業從建設單位取得的預付備料款和銀行貸款。中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提出資金有償使用原則,部分建築企業已經...
建設單位的建設資金來源主要有:國家和其他方面撥款、銀行借款、內部形成和結算中占用其他單位帳款等。國家和其他方面撥款是建設單位的無償性建設資金來源。它主要有:預算撥款和自籌資金兩種。預算撥款是由國家財政預算撥給建設單位用於建設的資金。自籌資金是由地方財政、各部門和各單位自行籌集並經批准撥給建設單位的...
建設單位基建資金存款指中央和地方建設單位交存的各種基本建設預算資金存款。主要內容包括:(1)建設單位在外地的零星工程所需資金,不便於用限額撥款的,建設銀行經辦行在商得工程所在地建設銀行同意後,可匯撥去款項;外地建設銀行收到款項後.即開立基建預算資金存款戶,以監督撥付;(2)地方級建設單位的跨省區工程撥款...
建設單位資金使用審計是指以建設項目被批准的計畫任務書和工程概預算及有關基本建設投資使用的規定為依據,對建設單位資金使用的真實性、正確性、合理合法性的審計。通過查閱核對有關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及財務決算表等,核實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其他投資、其他支出、基本建設結餘資金...
在建資金是建設單位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占用的資金。它是占用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已構成投資完成額,但尚未竣工交付使用財產的貨幣表現。如構成投資完成額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支出 (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 、構成投資完成額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支出 (包括交付安裝的需安裝設備、不需安裝設備和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
在建資金,是指建設單位的在建工程所占用的資金。它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和待攤投資。建成和待核銷資金,是指建設單位建成交付使用財產、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支出和應核銷其他支出所占用的資金。固定資金,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用於固定資產方面的資金。但是,有些建設單位因建設規模小,不一定...
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管理和監督,籌措項目建設資金,按許可權批覆項目決算,指導和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做好項目管理的各項工作。項目建設單位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提出並嚴格執行項目投資計畫,做好項目績效目標管理,按要求做好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含...
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審計起指對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的來源、儲及用途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1)以國家批准的預算撥款、銀行借款和自籌資金的計畫數額為依據,審查建設單位基建投資的來源是否合理、資金是否有保證、是否按有關制度儲存;(2)審查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能發揮它的作用,創造出最佳的經濟效益...
項目法人和建設管理單位要建立資金管理責任制度。第六條 項目法人和建設管理單位應設定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管理。第二章 籌資管理 第七條 工程建設資金通過中央預算內資金(含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下同)、南水北調工程基金、銀行貸款等多渠道籌集。項目法人應依據經批准的工程建設資金籌資方案籌集工程...
建設單位上年結餘資金是建設單位在以前年度進行基本建設結餘的物資和資金。一般包括庫存設備、庫存材料、銀行存款、庫存現金以及各種債權、債務相抵後的差額等。對於上年結餘資金,建設單位不得任意挪用或另行擴大基本建設工作量,而應於計畫年底,隨著基本建設工程施工的進行,陸續地投入到計畫內工程的建設上。
企業基金的計提方法是: 完成節約投資指標的按職工全年工資總額的1.25%計提,完成基本建設計畫、執行財經紀律、完成動員內部資源任務三項指標的,每完成一項按職工全年工資總額計提1.25%,四項總計5%。企業基金來源,除了上述按規定完成考核指標取得資金外,還有建設單位留用的基本建設收入、變價收入、留用的投資包乾節餘...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管理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的各級財政部門、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包括流域機構,以下簡稱“水利主管部門”)和水利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下同)。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是指納入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用於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第四條 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一...
第七條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做好以下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二)按項目單獨核算,按照規定將核算情況納入單位賬簿和財務報表;(三)按照規定編制項目資金預算,根據批准的項目概(預)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時掌握建設進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做好核算...
第四條 全縣所有城市建設資金必須納入縣財政城建資金賬戶,實行專戶儲存,集中管理,專款專用,並嚴格按程式審批,按資金使用計畫、契約約定和項目建設進度撥付。第五條 城建項目實行代建制,由縣政府指定項目代建單位,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及管理等工作。第六條 城建項目需使用城市建設資金的,由項目代建單位(含征地拆遷...
廈門市財政局 廈門市水利局關於印發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廈財農〔2011〕38號 各區財政局、水利局(農林水利局),各有關單位:現將《廈門市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廈門市財政局 廈門市水利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農田水利...
建設單位資金平衡表是總括反映建設單位月份終了時全部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情況的報 表。反映的是各項資金的月末靜態數字,主要根據總分類帳戶和明細分類帳戶的期末餘額編制,其結構分為 “基本部分”和“補充資料”兩大部分。基本部分分為左右兩方,左方反映資金占用,右方反映資金來源。根據財務制度的規定,建設單位的基本...
此類資金一般由國家集中管理、分配和使用;其主要來源有:(1)國家財政預算內資金;(2)國家徵收的建築稅;(3)國家發行的重點建設債券;(4)國家指定徵集的專項基金,如國家對各部門、各企業事業單位和部隊系統的各項預算外資金以及城鎮大集體企業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徵集的一部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