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郊區

城市郊區

郊區是城市的組成部分。它與城市在功能、經濟、建設、環境等方面有密切的聯繫。例如,城市的蔬菜、肉、禽、蛋、奶等的生產基地,水源地、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鐵路列車編組站、港口碼頭、航空港、高壓變電站、高壓線走廊、大型儲備倉庫,以及不宜布置在市區的危險品倉庫、傳染病醫院、休養院和療養院等都要布置在郊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郊區
  • 外文名:Urban suburb
  • 功能:城市的組成部分
簡介,發展,規劃,

簡介

城市市區以外、市行政管轄範圍以內的地區。根據同市區的距離,又可分為近郊區和遠郊區。中國對市與郊的明確劃分有悠久的歷史。據《周禮·地官·載師》記載,周朝時就規定“邑外為郊”;離城五十里,“以宅田、士田、賈田,任近郊之地”;離城百里,“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這是中國古代最早的有關市區和郊區、近郊和遠郊的劃分原則。中國對城市郊區的面積大小和近郊、遠郊的劃分,是根據每個城市的歷史、地理、社會、經濟等條件確定的,在不同城市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別。
例如,市區和郊區(包括近郊和遠郊的市屬縣)面積之比,上海為1∶26;天津為1∶72;錦州為1∶508。截至1985年底,中國已有144個城市擴大了行政轄區範圍,由市領導轄區內的縣。這類市屬縣的數目占全國縣級行政單位總數的31.8%。其中有些市屬縣距離市區(中心城市)較遠,與市區聯繫不甚密切,不具有城市郊區的性質。

發展

城市發展的初期,較多地採取由市區向四周郊區擴展的方式。但是,現代大城市市區的發展,很多是在郊區建設衛星城鎮或工業城鎮,形成一個多層次、多中心的城鎮體系。因此,大城市的郊區,往往成為城市重新分布人口和生產力的地區。
到80年代初為止,中國城市郊區的產業結構基本上以農業為主,隨著經濟的發展,這種狀況正在發生變化。中國一部分經濟較發達地區的大城市的郊區,已出現了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
世界上經濟已開發國家,由於汽車的普及,郊區高速公路和其他快速交通的發展,為市區人口移居郊區提供了條件。加上郊區環境質量較好,50年代以來,美國和西歐一些國家有大量市區人口遷移到郊區。一些大城市出現了市中心區衰落,郊區城市化的現象。

規劃

城市的郊區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多數大城市的人口和生產力布局、城鎮的空間布局結構體系都要在郊區規劃中得到體現。為市區服務的各項設施和為郊區自身服務的各種設施,如郊區公路、農村居民點、鄉鎮企業等要列入規劃。郊區的風景旅遊地區、歷史文物、水源、森林等要注意保護。防止郊區工業及其他設施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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