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運輸運營服務維修現場管理要求》是2020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公共運輸運營服務維修現場管理要求
- 外文名:Urban public transport operation service Maintenance site management guidelines
- 標準編號: T/CACEM 00015-2-5—2020
- 發布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 實施日期: 2020年07月01日
《城市公共運輸運營服務維修現場管理要求》是2020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城市公共運輸運營服務維修現場管理要求》是2020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趙海濱、王玲、趙思嵩、張義壽、龔新強、陳佩、楊穎、賈濤、王迪、張永勝、周和華、馬振興、張九青。起草單位青島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
T/CACEM15.2的本部分規定了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場站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適用於實施場站現場管理的城市公共運輸組織。主要內容 4.1 管理要求 4.1.1 領導作用 4.1.2 服務要求 4.2 過程管理 4.2.1 場站服務功能管理 4.2.2 場站安全設計 4.2.3 場站服務規範 4.2.4 場站管理過程質量控制 4.2.5 ...
臨街門店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或者外牆擺放物品,不得占用店外公共場地或者城市道路從事加工、修理、洗車等活動。第十九條 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規劃主管部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戶外廣告設定技術規範,並向社會公布實施。第二十條 設定戶外廣告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定...
運營單位應當對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測評估,及時養護維修和更新改造,並保存記錄,確保城市軌道交通各系統和設施設備完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規定和標準。第十五條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乘客守則,並向社會公布。運營單位應當作出運營服務承諾,向社會公示,並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第二章 道路、橋涵、公共照明設施管理 第十條城市道路、橋涵、公共照明要及時搞好養護、維修,保證交通安全、暢通和公共照明線路完好、安全、清潔明亮。與城市道路連線的專用道路,由產權單位負責養護、維修,並接受市政公用設施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第十一條按照城市規劃新建、擴建、翻建道路、橋涵時,妨礙道路、橋涵工程...
(二)其他業務淨收入。包括公交企業的廣告收入,以及對外修理、培訓、租賃等與公交運營相關的附屬淨收益,據實統計測算。(三)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清理、罰款等各項收入,據實統計測算。(四)專項補貼收入。包括國家城市公共運輸運營發展支持資金、與公交業務有關的各級財政補貼、原始資本淨利潤收益,據實統計測算...
(二)占道或者占用公共場所進行維修作業;(三)拼裝、擅自改裝機動車;(四)承修報廢機動車;(五)非法打刻發動機號或者車架號;(六)使用不合格或者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內容和學時要求開展培訓,並如實填寫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