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是2016年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
- 作者: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
- 出版時間:2016年12月
- 出版社:水利水電出版社
- ISBN:9787517050674
《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是2016年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
《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是2016年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內容簡介《城市供水與地下管網》根據城市供水存在的問題,探討了如何進行城市的供需水量平衡測算、設計標準、水源論證研究、供水系統方案、水源...
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城市範圍內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是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全面體檢 近年來,各地由地下管網問題引發的城市內澇、道路塌陷、管線爆裂等事故呈高發態勢。由於不掌握地下管線的基本信息,城市道路屢屢“開膛破肚”,不少城市出現民眾反映...
本條例所稱地下管線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用於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工業等用途的管線及其附屬設施。本條例所稱綜合管廊,是指實施統一規劃、設計、施工和維護,建於城市地面以下用於容納多種公共設施管線的地下通道及其附屬設施。第四條 城市地下管網規劃、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
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負責人: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城市範圍內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是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生命線”。近年來,隨著城市快速發展,地下管線建設規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凸現,一些城市相繼發生大雨內澇、管線泄漏爆炸、路面塌陷等事件,嚴重...
地下供水管網監控系統適用於供水企業遠程監測供水管網,工作人員可以在水司調度中心遠程監測全市供水管網的壓力及流量情況。科學指揮各水廠啟停供水設備,保障供水壓力平衡、流量穩定;及時發現和預測爆管事故的發生。系統組成 地下供水管網監控系統是水司供水調度管理系統的一個子系統,主要由水司調度中心、通信平台、測控...
要加大老舊管線改造力度。改造使用年限超過50年、材質落後和漏損嚴重的供排水管網。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供熱、燃氣、電力、通信等地下管線進行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對存在塌陷、火災、水淹等重大安全隱患的電力電纜通道進行專項治理改造,推進城市電網、通信網架空線入地改造工程。要加強維修養護,建立地下管線巡護和隱患排查...
《貴州省城鎮地下管網建設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是於2021年12月31日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排查治理管網“病害”,更新改造老舊管網,消除管網安全隱患,增強管網的供應保障能力,加快推進城鎮地下管網建設改造,制定本實施方案。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一)工作原則...
給水系統是保障城市、工業企業等用水的各項構築物和輸配水管網組成的系統。根據系統性質,可分類如下:(1)按水源種類,分為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庫、海洋等)給水系統和地下水(井水、泉水等)給水系統;(2)按供水方式,分為自流(重力)給水系統、水泵(壓力)給水系統和混合給水系統;(3)按使用目的,分...
南寧市地下管網和水務中心,是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單位,相當副處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負責城市供水、排水(雨水、雨污合流)、污水、燃氣、綜合管廊等地下公用基礎設施管線的建設、運營、維護、應急處置以及強電、弱電地下管網工程建設協調的事務性、基礎性工作;參與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
企事業單位、居民住宅區等用地紅線範圍內自用的生產生活地下管線,國防工業、軍事和鐵路專用地下管線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交通信號、廣播電視、公共視頻監控、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包括用於集中敷設地下管線的綜合...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照明、電信、通信、廣電、工業等管線及相關的附屬設施(以下簡稱地下管線)。第三條 本市市區範圍內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維護、信息管理及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地下管線管理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統籌發展、資源...
地下管線分析 給水工程管線 給水工程管線輸送的是城市居民生活、工業企業生產等城市正常運轉的各類用水,這些用水對水質、水壓有一定的要求。為保障管內水流的水質、水壓達標,給水管線具有良好的密封性;由於管材選型不當、管道施工不當、長期運行管道及閥門滲漏或損壞等種種原因,給水管網存在漏損情況;給水管線沿線需布...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交通信號、公共視頻監控、廣播電視、工業等管道線纜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用於敷設上述管線的綜合管廊。第四條 地下管線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集約高效、分工負責、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加強對地下管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保障地下管線有序建設和安全運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城市範圍內敷設於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但不包括軍事專用地下管線。第三條 ...
第十五條 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地表和地下規定的安全保護距離範圍內,嚴禁修建任何建築物、構築物,堆放物料或進行其他危害供水設施的活動,涉及城市供水設施的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查明地下供水管網情況,影響城市供水設施安全的,應與城市供水企業商定相應的保護措施,由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各種管線、綜合管廊及相關的附屬設施(以下簡稱地下管線)。軍事、鐵路專用地下管線規劃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第四條市、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管理及其檔案業務信息管理工作。市、...
11.1 地下管線信息化建設 11.2 地下管線狀態評估 12 國際案例借鑑 12.1 供水管網運維安全管理:北美城市的實踐 12.2 排水管網運維安全管理:日本城市的實踐 12.3 地下管網系統信息化平台與智慧型化管控 新加坡的實踐 13 國內案例借鑑 13.1 供水管網全生命周期管理實踐 13.2 排水管網全生命周期管理實踐 13....
城市供水管網監測系統適用於供水企業遠程監測供水管網。供水調度人員在管網監測中心即可遠程監測全市供水管網的壓力狀況,平升城市供水管網監測系統可以科學指揮各水廠啟停供水設備、保障供水壓力平衡,並及時發現和預測爆管事故。系統概述 為保證供水工作的科學性,依靠現代計算機通信技術和感測技術,實施對供水管道的無人化...
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上述檔案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審核意見。第十二條 申請取用城市地下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般不予審核同意;(一)城市供水管網到達的地區;(二)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不到40%的;(三)地下水已嚴重超采,地面已明顯出現沉降的地區;(四)地下水已受到嚴重污染的...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燃油、熱力、電力、通訊、照明、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工業物料、公共視頻監控等專用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第四條 本市地下管線管理遵循統籌規劃、協調建設、綜合管理、資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管線的規劃管理和信息檔案管理...
海陵區、高港區人民政府,泰州國家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泰州市市區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希認真遵照執行。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區地下管線,是指城市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供水、排水...
城鎮生活用水要求一定的自由水壓(即從地面算起的最小水壓),其值按建築物的層數而定:一層為10m;二層為12m;二層以上每加一層,水壓增加4m。消防用水時,管網自由水壓一般不應小於10m。工業用水的水壓須按工藝要求而定。供水系統 分為取水、輸水、水處理和配水四個部分。取用地下水多用管井、大口井、輻射井...
本辦法所稱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公共視頻監控、工業等管道線纜、綜合管廊及其附屬設施。第三條 地下管線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協調建設、綜合管理、分工負責、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管線的建設和...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規劃)、水利(水務)、環保、衛生等部門編制城市供水專項規劃,經上一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論證後,納入城鄉規劃依照法律規定報批,並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城市供水專項規劃應當包括城市供水地下管網系統、城市水資源中長期...
2003年9月14日,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以建城〔2003〕188號印發《關於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的重要性;進一步明確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的目標和任務;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供水管網改造投資力度;加強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的組織領導4部分。簡介 關於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城市供水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展和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價格、質量技術監督、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第四條 城市供水應當最佳化水資源配置,優先使用國家調配的水資源,合理使用地表水,限制使用地下水。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達到的...
第十二條 地下城市供水設施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進行竣工測量,建設單位應當將城市供水設施竣工資料及時移交城市建設檔案部門。第十三條 城市供水設施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組織供水企業等相關單位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三章 城市供水經營 第十四條 城市供水企業和自建供水...
第十條 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從城市發展的需要出發,並與水資源統籌規劃和水長期供求計畫相協調。第十一條 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根據當地情況,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第十二條 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優先保證城市生活用水,統籌兼顧工業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第十三條 ...
第十條 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從城市發展的需要出發,並與水資源統籌規劃和水長期供求計畫相協調。第十一條 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根據當地情況,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第十二條 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優先保證城市生活用水,統籌兼顧工業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第十三...
第六條 對在城市供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區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七條 堅持城鄉供水一體化,有條件地區可以由城鎮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進供水入戶。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八條 縣級以上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