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改正條例是日本明治政府於1873年頒布的地稅改革條例。 地稅改正條例的要點如下:(1)舊年貢以土地收穫量為標準,水田稅納米,旱田稅繳納實物或現款,新地稅則改為水...
1873年7月,制定《地稅改正條例》和《地方官須和》等地稅改革法,頒發新地券,以取代壬申地券。地券上載明所有者姓名、士地類別、土地面積、地價。對土地所有者課...
日本地稅改革是日本明治維新的重大改革之一。1872年開始準備,廢除土地買賣的禁令,確認土地的實際占有者的土地所有權,並向他們頒發地契。1873年7月28日頒布地稅改正...
3.填報《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並加蓋地稅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領購服務定額發票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4.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或臨時稅務登記證原件。
第十一條 繳費單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下同)應依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以下簡稱“參保登記”)和到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記手續(...
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地方稅務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結合全市地方稅務機關實際情況,...
第十四條 對繳費單位申報的繳費數額,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應當即時審核。對符合規定的,告知申報單位及時繳費;對不符合規定的,告知申報單位改正。
第八條 省局負責制定全省地方稅務系統納稅服務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技術標準與實施辦法;各級地稅部門應當按照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的總體規劃、技術標準與實施辦法,做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城鄉規劃、教育、科技、體育、新聞出版廣電、民政、司法、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國稅、地稅、南京海關等部門和單位以及13個省轄市意見...
各市地勞動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為進一步加強工資總量巨觀調控,保持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現就企業工效掛鈎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高度重視納稅人的意見和建議,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實解決納稅人關心的實際問題,不斷提高稅務人員整體素質,建樹地稅部門良好形象。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強化稅收執法外部監督,推進工作作風轉變,融洽征納關係,塑造良好地稅形象,根據地稅系統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