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

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

《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DB5205/T 2-2020)是2020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畢節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威寧自治縣果業發展中心。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DB5205/T 2-2020)規定了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識、包裝、貯存和運輸。該標準適用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7〕年第117號公告批准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
  • 外文名: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Weining Apple
  • 標準號:DB5205/T 2-2020
  • 發布日期:2020-01-02
  • 實施日期:2020-03-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31
  • 國際標準分類號:67.080.10
  • 技術歸口:威寧自治縣果業發展中心
  • 批准發布部門: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產品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實施的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公告〔2017〕第117號,威寧蘋果榮獲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威寧蘋果正式成為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之一。根據質檢總局令第78號《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第四章: 標準制訂及專用標誌使用,第十七條擬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應根據產品的類別、範圍、知名度、產品的生產銷售等方面的因素,分別制訂相應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或管理規範。”因此,將威寧蘋果地理標誌產品質量技術要求轉化為可操作的地方標準。

編制進程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於2016年11月成立威寧蘋果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並正式啟動申報威寧蘋果國家地理標誌產品相關工作。2017年9月,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質檢總局關於受理畢克齊大蔥等35個產品申報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2017年第75號),威寧蘋果獲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受理,2017年12月,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質檢總局關於批准對涉縣黑棗等30個產品實施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2017年第117號),威寧蘋果成功申報為國家地理標誌產品,為推進地理標誌產品 威寧蘋果的標示申報使用工作,啟動了編制地理標誌產品 威寧蘋果省級地方標準及其編制說明工作。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DB5205/T 2-2020)由威寧自治縣果業發展中心提出並歸口。
2017年12月,根據“質檢總局關於批准對涉縣黑棗等30個產品實施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2017年第117號),威寧蘋果獲準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同時,由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威寧自治縣農牧局、威寧自治縣果蔬產業發展中心、威寧自治縣林業局、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貴州省地理標誌研究中心及種植威寧蘋果合作社、農戶等多家單位、個人配合,成立專項工作組,進行對威寧蘋果國家地理標誌產品相關資料收集、調研、論證、擬稿、徵求意見,按照《地理標誌產品標準通用要求》制定《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標準草案文本和編制說明,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2020年1月2日,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DB5205/T 2-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3月1日,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DB5205/T 2-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DB5205/T 2-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威寧自治縣果業發展中心、畢節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威寧自治縣高效農業園區管委會、威寧自治縣山地特色農業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貴州省亞熱帶作物研究所、貴州省地理標誌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李順雨、戴蓉、馬檢、張素傑、楊華、吳超、謝江、白顯峰、徐永康、彭淵迪、敖茂宏。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
2
5 要求
2
6 檢驗方法
3
7 檢驗規則
3
8 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
4
附錄A(規範性附錄)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保護範圍
5
附錄B(規範性附錄)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栽培技術
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DB5205/T 2-2020)規定了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識、包裝、貯存和運輸。該標準適用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7〕年第117號公告批准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

引用檔案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5009.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還原糖的測定
GB/T 5009.38 蔬菜、水果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5009.8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抗壞血酸的測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T 8321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所有部分)
GB/T 10651 鮮蘋果
GB/T 12456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GB 13607 蘋果、柑桔包裝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準則—通則
NY/T 856 蘋果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1056 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
NY/T 1778 新鮮水果包裝標識—通則
NY/T 5344.4 無公害食品—產品抽樣規範—第4部分:水果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年第78號令《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6〕年第109號公告 《關於發布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比例圖的公告》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7〕年第117號公告 《質檢總局關於批准對涉縣黑棗等30個產品實施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威寧蘋果》(DB5205/T 2-2020)的制定,有助於加快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後期實施監管,可以促進威寧的蘋果產業發展,提高威寧蘋果的知名度,把威寧的蘋果產業做大做強,發揮“威寧蘋果”地理標誌產品的比較優勢,提升“威寧蘋果”的品牌形象,廣泛開展威寧蘋果標準示範化建設,進一步規範威寧蘋果的種植、加工標準,以此標準制定為契機,帶動威寧蘋果生產企業在種植、生產、加工,檢驗銷售有標可循,以此促進和推動威寧蘋果生產逐步實現生產標準化、經營產業化、產品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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