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部門) 基本建設計畫是指基本建設計畫的一種。是根據國家基本建設計畫所確定的本地區 (部門)投資規模,按照國家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對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任務進行具體安排的計畫。地方基本建設計畫是地方(部門)經濟發展計畫的組成部分。
地方(部門) 基本建設計畫是指基本建設計畫的一種。是根據國家基本建設計畫所確定的本地區 (部門)投資規模,按照國家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對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任務進行具體安排的計畫。地方基本建設計畫是地方(部門)經濟發展計畫的組成部分。
地方(部門) 基本建設計畫是指基本建設計畫的一種。是根據國家基本建設計畫所確定的本地區 (部門)投資規模,按照國家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對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任務進行具體安排的計畫。地方基本建設計畫是地方(部門)經濟發...
基本建設計畫指國家根據發展國民經濟的需要和客觀條件的可能,確定計畫期內基本建設的規模、方向、內容、進度、布局和效果,以及各部門、各地區的投資比例等重大問題的綜合性檔案。它與更新改造措施計畫合稱為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它是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在一定時期內有計畫地分配基本建設資金的重要工具...
基本建設計畫編製程序是基本建設計畫編制的工作步驟。我國基本建設計畫的編制,按照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上下結合、“兩上兩下”的作法。具體步驟是: 第一,由中央各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自下而上地提出年度基本建設計畫的安排建議,報國家計畫委員會,這是“一上”; 第二,國家計畫委員會在各部門、各...
基本建設項目計畫是基本建設計畫的主要組成部分。它是確定計畫期內基本建設投資額、安排投資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的檔案。在我國實際工作中,它是以“基本建設投資表”的形式來反映的。按計畫編制的單位和範圍來分,有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地方 (部門) 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和建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計畫...
基建計畫編製程序是指編制基本建設計畫的工作步驟。我國基本建設計畫的編制,採取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方法。具體分為四個步驟: (1)各地方、各部門根據本地、本部門經濟發展的需要,自下而上提出基本建設計畫的安排建議,上報國家計畫委員會;(2) 國家計畫委員會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初步...
基本建設計畫體系是指由互相聯繫和協調的各種基本建設計畫組成的一個計畫總體。旨在對國家基本建設投資進行全面、長期的規劃。基本建設計畫按計畫的時間長短劃分,有長期計畫、中期計畫和年度計畫; 按計畫對象的範圍劃分,有國家計畫、地方計畫、部門計畫和企業 (建設項目) 計畫。按計畫的性質劃分,有指令性計畫和指導性...
建設單位基本建設計畫亦稱“項目建設計畫”。指獨立核算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在進行基本建設前作為基本建設單位而編制的基層基本建設計畫。由於建設單位是一個獨立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編制的基本建設計畫也就是項目建設計畫。它要確定項目的建設性質、內容、建設地點、投資額、新增生產能力或效益、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
(一)全國和地方的基本建設規模,都要進行嚴格的控制。凡屬基本建設,不論其資金來源如何,都要按照隸屬關係和計畫安排許可權,由各級計委綜合平衡後,在核定的基本建設規模之內,納入各級基本建設計畫,並要嚴格遵守有關基本建設的規定,同時接受國家和各級政府的財政和統計監督。各級計畫部門要在綜合財政...
基本建設投資計畫是安排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內容及投資效益的計畫。包括基本建設計畫和更新改造措施計畫兩部分。按計畫的時間,分為年度計畫、五年計畫和長期計畫。按計畫的層次,分為全國計畫、部門計畫、地方計畫和建設單位計畫。按計畫管理的方式,分為指令性計畫和指導性計 劃。國家基本建設的內容主要包括: 基本...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計畫管理的幾點意見(1981年5月26日川府發〔1981〕183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基本建設計畫管理、控制基本建設規模的若干規定》已印發各地。現根據我省情況,對進一步加強地方基本建設計畫管理的問題,提出以下貫徹意見,請結合國務院檔案一併研究執行。
按照現行規定,全國基建投資總規模,分部門、分地區、分資金渠道的投資額,大中型建設項目和主要產品的生產能力,由國家規定,統一安排。地方和部門用自籌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要按照國家確定的投資計畫指標和建設重點,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和部門進行綜合平衡,然後納入地方或部門基本建設計畫。基本建設項目,實行兩...
齊齊哈爾市地方自籌基本建設計畫管理暫行規定 (1990年4月17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1號令)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地控制地方自籌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合理調整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本市地方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個體以及其他經濟...
其計畫任務和有關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比較具體、細緻、準確。基本建設年度計畫是由中央和地方、部門和單位分別編制,在此基礎上經過審定,匯總後成為國家基本建設年度計畫。由於編制單位不同,基本建設年度計畫的詳盡程度也不完全一致。其內容一般包括:(1)基本建設投資計畫,指以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和運用為對象所編制的計畫...
基本建設項目是編制和實施基本建設計畫的基層單位,指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的範圍內,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所組成、經濟上實行統一核算、行政上實行統一管理的建設單位,一般以一個企業(或聯合企業)、事業單位或獨立工程作為一個建設項目。凡不屬於一個總體設計、經濟上分別核算、工藝流程上沒有直接聯繫的幾個獨立...
水利部水文局受部委託負責水文基本建設計畫項目的審定並歸口管理。流域機構計畫部門負責對所屬流域水文單位基本建設計畫的編報、實施進行審查、指導和監督。流域機構水文單位負責流域機構水文基本建設規劃、年度計畫的編報、下達並檢查、監督本單位水文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流域機構水文單位受部委託負責流域內中央補助地方水文...
全國基本建設總規模由國務院確定、統一安排;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基本建設規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編制報經國務院審核批准;各州、縣小型基本建設規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不論國家預算投資或地方自籌資金投資,均應遵守上述基本建設計畫的編制和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基本建設計畫經批准下達後,各部門...
第二條 本辦法包括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類型劃分、事權劃分、前期工作階段報批程式、投資計畫管理、項目後評估等內容。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安排中央投資(包括中央安排的外資)進行建設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和地方投資建設的省際邊界建設項目。全部由地方投資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可參照本辦法,...
因此年度計畫是基本建設計畫體系中最接近實施的計畫。 [1]中文名 基建年度計畫 定義 確定計畫年度基本建設的規模、內容和效果的計畫檔案 基本建設年度計畫是由國家(即中央)、部門、地方和單位分別編制的。由於編制單位不同,其詳盡程度也不完全相同,但歸納起來其內容應包括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基本建設項目計畫、新增生產...
上述各部門的工業項目,按工業建設大中小型標準劃分。補充內容 國家計委關於補充、修訂部分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型劃分標準的通知 1979年12月16日 國家計委 為了進一步整頓和加強基本建設的計畫管理,正確反映項目規模,明確劃分項目的管理許可權,以及編制長期和年度基本建設計畫的需要,根據有關地區和部門的建議,經商得國家建委...
⒉根據可行性研究,編制計畫任務書(也稱設計計畫任務書,下同);⒊根據批准的計畫任務書,進行現場勘測,編制初步設計檔案和概算;⒋根據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編制施工圖和施工圖預算;⒌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畫;⒍進行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⒎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及開工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⒏嚴格執行有關施工...
商業計畫處(科):審核商業、糧食廳(局)和供銷合作社的各種計畫草案,綜合研究和提出本地區各種經濟成份的商品流通計畫、農產品的採購計畫、貿易網發展計畫,以及各種經濟成份在零售和批發中比重的安排。基本建設計畫處(科):綜合研究和編制本地區各部門的地方基本建設和本地區城市公用事業計畫。勞動工資和幹部培養...
第十四條 項目立項須依據國家或地方頒布的防震減災規劃以及中國地震局、二級管理單位頒布的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規劃、基本建設規劃。第十五條 鼓勵各二級管理單位在各級各類規劃的指導下,組織編制本單位基本建設規劃,也可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規劃經中國地震局審查後報當地規劃部門審批。第十六條 項目建議書是...
自籌基本建設計畫是指在國家基本建設計畫確定的控制指標範圍內,由地方、部門和基層單位根據需要和可能,利用一部分自籌資金,安排一些支農、輕工、文教、衛生、住宅、商業網點等項目的基本建設,作為國家計畫的一個補充,有利於促進生產的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國家對自籌基本建設計畫資金的管理一向是嚴格的,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