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

“地方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於2007年由教育部財政部批准成立,並獲50萬元資助經費,負責人為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胡肖華教授。湘潭大學“地方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是全國首批六所高校獲得的七個國家級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立項之一。

實驗區以法學本科專業為實踐陣地和創新場所,根據地方性大學的辦學特色以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培養學生的理論能力和實踐動手能力為總目標,在保持傳統理論教學優勢的基礎上,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注重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重視對學生社會責任能力的培養,建立科學的、合理的、規範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將實驗區建設成為能培養應對紛繁複雜的社會關係、激烈競爭的就業市場,能為社會經濟飛速發展服務的高素質複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基地,為我國高校特別是地方性高校在法學類人才培養方面發揮示範和輻射作用。

“地方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於2007年由教育部財政部批准成立,並獲50萬元資助經費,負責人為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胡肖華教授。湘潭大學“地方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是全國首批六所高校獲得的七個國家級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立項之一。
實驗區依託的湘潭大學國家級特色專業法學專業,現有專職教師61名,其中副高以上職稱教師48人,博士生導師13人,碩士生導師46人,在教學實踐中,始終堅持在選用國家21世紀法學優秀核心教材的基礎上,及時將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內容,出版高水平教材,先後主編國家“十一五”規劃教材《訴訟證據法學》、《中國法制史》,湖南省“十五”和“十一五”法學本科14門核心課程系列教材及相關輔助教材,並將精品課程建設作為課程體系改革和創新的重點,充分利用自身的學科發展優勢,先後建成國家級精品課程《訴訟證據法學》、省級精品課程《行政訴訟法學》和《國際經濟法》。
實驗區以法學本科專業為實踐陣地和創新場所,根據地方性大學的辦學特色以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培養學生的理論能力和實踐動手能力為總目標,在保持傳統理論教學優勢的基礎上,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注重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重視對學生社會責任能力的培養,建立科學的、合理的、規範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將實驗區建設成為能培養應對紛繁複雜的社會關係、激烈競爭的就業市場,能為社會經濟飛速發展服務的高素質複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基地,為我國高校特別是地方性高校在法學類人才培養方面發揮示範和輻射作用。
實驗區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最佳化創新型法學人才培養方案,確立“以能力培養為主線,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高素質、重個性”的人才培養模式,進行“地方性大學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課程體系改革的研究與實踐”專項教學改革,以課程體系改革為契機,強化專業基礎,突出套用能力的培養,整合教學內容,加快雙語教學改革進程,夯實學生基礎理論、注重知識運用能力;以學科、學位點建設為支撐,引導學生研究社會生活中的熱點法律問題,培養學生思維創新能力;以湖南省優秀實習基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實習基地建設為平台,磨練學生知識運用能力;以湖南省第一家為百姓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高校學生社團“湘潭大學社會權益法律救助中心”為依託,增強學生社會責任能力,培養了一大批優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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