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轉讓

土地使用轉讓亦稱“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轉讓必須符合出讓契約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投資、開發利用為前提,具體期限和條件一般由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簽訂轉讓契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也隨之轉移。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土地買賣亦稱“土地交易”。土地作為商品進行交易的活動。是土地所有者將土地所有權出讓給他人的行為。資本主義土地所有制,是土地私有制中最完整的、最典型的形式,即土地可以相對地自由買賣、出租或自行經營。在中國,法律規定土地不允許買賣,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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