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財產與治理》是2017年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財產與治理
- 作者:劉銳
- 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2月1日
- 頁數:292 頁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8024150
《土地、財產與治理》是2017年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銳。
《土地、財產與治理》是2017年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銳。編輯推薦適讀人群 :三農問題相關專家、學者,政府官員。本書為湖北省學術著作出版專項資金資助項目。本書表明,只要捋清了宅基地制度變遷的邏輯,就可以對...
土地財產制度,從概念上可以做出廣義和狹義兩種界定。廣義的土地財產制度泛指與土地所有、土地使用、土地管理及土地利用技術等有關的一切制度;狹義的土地財產制度是指土地財產的所有、使用與管理的土地之經濟制度及相關的土地法權制度構成的土地財產制度。相互關係 土地財產制度包括土地經濟制度和土地法權制度。土地經濟制度...
土地治理,是指套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改良土地不良性狀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產率,以利於集約經營的過程。原理 改變土地不良性狀、防止土地退化、恢復和提高土地生產力的措施。主要包括:①生態(生物)治理。著眼於增加綠色植被、植樹種草、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減少自然災害、改良土壤和淨化環境、減少土地污染,恢復和提高...
6、進一步強化保護耕地、維護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意識,增強貫徹執行黨在農村土地政策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做到執政為民、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時間安排 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分動員、自查、整改、總結四個階段進行。(一)動員階段(9月6日—9月20日)。市政府召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期限、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和流轉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依法管理集體資產,為其成員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組織合理開發、利用集體資源,壯大經濟實力...
土地稅的本質是財產稅或其變形,所以土地財產稅即土地稅。土地稅收是建立在土地制度基礎上的,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土地稅的性質不同,徵收的方式和辦法也不同。土地稅的徵收以土地價值為依據,即使是荒蕪而未被利用的農地以及城市內未建築的空地,都要繳納土地稅。分類 土地稅的計稅依據有四種方式:①按土地面積徵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農業、水利、林業、交通運輸、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土地整治的相關工作。村民委員會、國有農(林)場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按照民主、自願原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第五條 土地整治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生態優先、綜合治理的原則,尊重...
(一)採用公司治理的結構和方式 (二)採用農業協會(農業合作社)的產銷方式 (三)採取對農民的特殊保護機制(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必須完備)第六章 基於財產的自由、民主和公共治理:農村土地產權與鄉村治理 一、土地產權的政治效果:對農民行為的激勵和對農村治理的推進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對農民積極性和農村經濟...
(二)土地使用權出讓、入股、租賃的;(三)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四)因單位合併、分立,企業兼併及實行股份制等原因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五)因房產、地上建築物等地上附著物發生權屬變化導致土地權屬變化的;(六)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七)交換、調整土地的;(八...
《財產權保障與土地權利限制》是2013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董彪。內容介紹 本書綜合運用個案分析、社會調查、比較研究、規範分析、經濟分析等方法,從財產權保障的視角對土地權利限制乃至財產許可權制問題進行了系統研究。作者簡介 董彪,博士,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
本書分為五個部分:農地整理權屬調整法律問題研究;宅基地置換中農民財產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研究;填塗造地過程中農民財產權益保護制度研究;農地整理背景下農村公共設施管護模式的立法創新;城中村改造中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主體制度的完善。其中土地整理的權屬調整、填塗造地過程中的徵收補償、公共設定管護的地役權構造均為...
第四條 治理開發農村集體五荒資源,應當堅持合理規劃的原則,治理和開發相結合的原則,以小流域為單元進行綜合治理的原則,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合作、拍賣使用權等多種方式並舉的原則。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門主管五荒資源的治理開發,負責規劃、協調、服務、監督、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土地、林業...
第七條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應當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第二章 權屬確認 第八條下列資產依據法律規定納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範圍:(一)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等資源性資產;(二)成員集體所有的用於經營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無形資產、集體投資形成的投資權益等...
入庫儲備的土地應當產權清晰。存在污染、文物遺存、礦產壓覆、洪澇隱患、地質災害風險等情況的土地,在按照有關規定完成核查、評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庫儲備。第三十條 建設占用土地,應當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報批。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占用未利用地的,按照農用地轉用審批程式辦理。農用地...
1984年,日本開展了對有效利用土地起積極作用的土地信託。1986年,《國有財產法》、《地方自治法》的修改以及同年《稅法》的實施,大大加速了土地信託的發展。日本的土地信託是土地所有者將土地信託給受託人(信託銀行),並從受託人治理和使用該土地的收益中獲取信託紅利。土地信託包括出售型和租賃型,前者指委託人將...
《中國農民土地財產權實現研究》是2020年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頌。內容簡介 土地財產權是一項古老、傳統的權利,在當前人多地少、用地緊張的現代社會,土地財產權的實現與社會多元價值的衝突成為現代法律制度亟待解決的矛盾。本文通過系統梳理農民土地財產權的歷史變遷,闡釋農民土地財產權實現的理論,提出...
(5)國有財產法具有以公為主的公私融合性質,屬於經濟法範疇。(6)由於國有財產治理的公權力制度安排,加以歷史上國有財產的“王室私產”傾向等因素,財產法歷史主要是一部私有財產法歷史;土地是國有財產法歷史的主要內容;國有財產經歷了從“王室私產”向公共財產的轉型。(7)私有財產國有化和國有財產私有化...
《農地產權制度創新與農民土地財產權利保護》是2006年湖北長江出版集團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明。內容簡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生產力水平的提升舉世矚目。經濟學家估計,由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取代原來的集體農作制度這一制度變遷對中國農業生產力的貢獻份額在20%到50%之間,有的學者的估計值甚至高達70%。著名經濟學...
資源性國有資產 資源性國有資產指國家擁有的土地、森林、礦藏等資源。經營性 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作為出資者在企業中依法擁有的資本及其權益。具體的說,經營性國有資產,從事產品生產、流通、經營服務等領域,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依法經營或使用,其產權屬於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特徵:運動性,...
劉銳,中國國籍,男,畢業於華中科技大學,博士,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基本介紹 劉銳,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10年獲華中科技大學學士學位,2015年獲華中科技大學博士學位。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為土地制度與基層治理,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員。代表作 著作 1、《土地、財產與治理:...
嚴格按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政策供地;負責土地出讓金、配套費、土地使用費等有關土地費用的計收工作;負責土地供後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市場管理;組織編制和定期更新城鎮土地基準地價,指導開展地價動態監測工作;負責企業改制中劃撥和限制性出讓土地資產處置方案的審核;指導土地儲備工作;負責指導各分局徵收土地收益金工作。
二 土地買賣與土地租佃 第三節 經營與經營關係 一 經營主體 二 經營關係 第四節 交換與交換關係 一 交換活動 二 交換關係 第五節 分配與分配關係 一 產品分配 二 分配關係 第六節 消費與消費關係 一 消費活動 二 消費關係 第七節 繼承與繼承關係 一 財產繼承 二 繼承關係 第八節...
土地利用管理科 負 責 人:郭麗平 辦公地址:武穴市太子廟路17 職能職責:負責制定武穴市土地收購儲備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經營性用地年度出讓計畫;擬定並指導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入股、交易、土地資產處置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招標、拍賣、掛牌以及企業改制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實施辦法;負責土地資產...
為切實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國務院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國發明電〔2003〕7號)的要求,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必須進一步落實嚴格保護耕地的措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黨中央...
8、負責國土資源規費、補償費的徵收、管理、監督和國有土地出讓金的收繳。做好局機關財產管理工作。9、統一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財務。負責編制和落實年度預算,承擔市財政及上級部門撥給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和其他資金的管理。土地利用規劃科 工作職責: 1、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
負責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招標、拍賣、掛牌管理工作;負責土地資產市場管理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基準地價、轉讓、交易價格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地價信息系統的建立和維護工作;負責全縣土地評估人員資質的管理工作;...
“(四)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可行性分析;“(五)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工程;“(六)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工作部署;“(七)經費估算與進度安排;“(八)保障措施與效益分析”;(三)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中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修改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
華北平原的農民,甚至包括地方官員,顯然並沒有注意到中央政策“生不增,死不減”的具體意義,而是按照自己的生活邏輯和治理實踐來理解農地制度的“集體”性質。如此,對於華北平原上的農民而言,“分田到戶”並不能真正標識農村社會的變革,換一個視角看,人們對土地集體屬性的堅持,既融合了歷史以來的村社集體成員...
(八)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
過去君主統治國家使用土地的比例是:山、森林占國土面積的十分之一,水少而草木繁茂的湖泊沼澤占國土面積的十分之一,山谷、河流占國土面積的十分之一,城市、道路占國土面積的十分之四,這是前代帝王的正確規定。所以治理國家給民眾分配耕地使人數少於耕地數。每個農民分得五百畝,國家得到的稅收不足以養活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