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載重線免除證書

國際載重線免除證書,是指表明船舶免除經“1988年議定書”修訂的“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第6條2款或4款的規定的一種證書。由主管機關或由其正式授權的任何個人或組織簽發。

根據上述公約第6條2款對船舶給予免除而頒發的免除證書的有效期限不得超過5年。根據上述公約第6條4款對船舶給予免除而頒發的免除證書的有效期,應限於為此目的而簽發的單一航次。《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於1968年7月21日起正式生效。到2007年11月30日為止,,LL1966有158個締約國,占世界船隊總噸位的98.77%。最新的修正案為2003年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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