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軍事法庭是受權審判和懲處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和日本主要戰犯的兩個臨時性國際司法機構,即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般為由戰勝國法官組成,審判在...
調整國家之間以及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平時與戰時軍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國際法的組成部分。主要內容有:(1)國際軍事法律制度,包括聯合國的軍事法律制度,區域國際...
遠東軍事法庭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是二戰結束後建立的專門懲治日本戰爭罪犯的國際刑事特別法庭,由中、美、英、法、蘇等11國的法官組成。前...
歐洲國際軍事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45年8月8日蘇、美、英、法在倫敦簽訂的控訴和懲處歐洲軸心國主要戰犯的協定設立的歐洲國際軍事法庭。 ...
軍事法表現形式又稱“軍事法的淵源”。主要包括:(1)憲法規定的關於國際和軍隊建設的軍事條款。這些軍事條款,是制定其它軍事法律規範的依據和準則,具有權威性、綱領...
歐洲國際軍事法庭(又稱紐倫堡審判 英語:Nuremberg Trials,德語:Nürnberger Prozesse)指的是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間,由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國對歐洲軸心國...
《國際軍事安全論》是2010年時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強。本書以歷史和現實的視角,通過對國內外大量文獻的借鑑、消化和吸收,從術語概念、歷史實踐和現實問題多...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又稱東京國際軍事法庭。1946年1月19日,遠東最高盟國統帥部根據同盟國授權,公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布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審判二戰...
裘劭恆,上海對外貿易學院名譽院長、著名法學家。1946年2 裘劭恆 月至12月,任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代表團秘書、檢查組助理檢查官。1961年,裘劭恆進入上海對外貿易...
梅小璈(1952—),男,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代表中國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梅汝璈之子,1988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父親遺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電影《東京審判》...
侵略戰爭指缺乏自衛理由的軍事衝突,是某一國家為了自身發展的利益對其它國家武裝挑釁,政治奴役經濟掠奪和占領的非正義戰爭。 根據習慣國際法,發動侵略戰爭是一項犯罪。...
1946年-1948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參加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工作,對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甲級戰犯提出了控訴。...
委員會認為羅斯福政權可能向公眾隱瞞了大屠殺之事,但指出這是由於“軍事需要”。報告還建議美國政府針對蘇聯的行為向國際法庭提起訴訟,但美國政府並未照辦。雖然特別...
甲級戰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A級戰犯。他們被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所條例的第五條的(甲)定義了“對和平的罪,即公布宣戰的又不公布的侵略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