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仲裁與協定管轄條款:起草與執行》,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加里·B.博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仲裁與協定管轄條款:起草與執行》
- 作者:加里·B.博恩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3年3月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52958
《國際仲裁與協定管轄條款:起草與執行》,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加里·B.博恩。
《國際仲裁與協定管轄條款:起草與執行》,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加里·B.博恩。內容簡介該書為國際仲裁協定等爭議解決條款的起草與執行提供了簡潔實用的指南。主要內容包括:選擇國際仲裁條款與協定管轄條款的理由...
是指由爭端當事國共同選任的仲裁人審理有關爭端並作出有拘束力的裁決。國際爭端的法律解決方法之一。某一國際爭端的當事國可依其事先或事後所自願達成的仲裁協定將爭端交付仲裁。仲裁人由爭端當事國協定選任,可由一人擔任,亦可組成...
國際經濟仲裁,一般稱為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它是指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在爭議之後,達成書面協定,自願將他們之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爭議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Award)。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雙方必須執行。通...
仲裁協定 基本概念 仲裁協定是指雙方當事人願意把他們之間將來可能發生或者業已發生的爭議交付仲裁的協定。它是確定國際商事仲裁管轄權的必要條件之一,被稱作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石。協定的權力 仲裁協定具有法律拘束力,一方面,仲裁協定是任何...
[摘 要]:對於國際商事仲裁來說,管轄權具有重要意義。有效的仲裁協定是仲裁管轄權的基礎;隨著國際商事仲裁的作用日漸重要,各國多放寬了可仲裁事項的範圍;仲裁條款具有獨立性已獲得廣泛接受;當事人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管轄權/管轄權...
(1)“仲裁協定”是指當事各方同意將在他們之間確定的不論是契約性或非契約性的法律關係上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一切或某些爭議提交仲裁的協定。仲裁協定可以採取契約中的仲裁條款形式或單獨的協定形式。(2)仲裁協定應是書面的。協定如...
國際商事仲裁是指在國際商事活動中,當事人雙方依事先或事後達成的仲裁協定,將有關爭議提交給某臨時仲裁庭或常設仲裁機構進行審理,並作出具有約束力的仲裁裁決的制度。仲裁國際性 綜觀國際條約及各國立法與實踐,對仲裁國際性的認定,...
Arbitration)是國際社會跳出MAP框架找到的解決稅收協定爭議的一種新途徑,它是稅收協定締約國通過協定將它們之間的稅收協定爭議交付某一臨時仲裁庭或某一常設仲裁機構審理,由其做出有法律約束力裁決的一種爭端解決制度,性質上屬於國際仲裁...
(二)當事人在仲裁協定中訂明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或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的仲裁委員會或仲裁院仲裁的,或使用仲裁委員會原名稱為仲裁機構的,均視為同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第二條...
香港仲裁中心受理國際商事爭議採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受理香港區內的爭議案件適應自己的仲裁規則。另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96年檔案規定,各地組建的民商事仲裁委員會可以憑當事人協定受理國際商事爭議案件。二 國際商事仲裁的...
第一節 仲裁協定的起草與內容 第二節 仲裁協定的效力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五章 當事人經歷仲裁的過程——仲裁程式 第一節 申請仲裁 第二節 讓我們選一選仲裁員 第三節 庭審 第六章 當事人獲得的最終結論——仲裁裁決 第一節 ...
(丁)仲裁機關之組成或仲裁程式與各造間之協定不符,或無協定而與仲裁地所在國法律不符者;(戊)裁決對各造尚無拘束力,或業經裁決地所在國或裁決所依據法律之國家之主管機關撤銷或停止執行者。二、倘聲請承認及執行地所在國之主管...
仲裁協定是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礎。一項合法有效的仲裁協定,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轄權的依據,又是裁決具有執行效力的基礎。但由於各國法律的差異,對於仲裁協定效力規定的要件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明確仲裁協定的效力,必須首先解決仲裁協定的法律...
《論國際商事仲裁管轄權異議》是陳茹馨所著的論文。作者:佚名 [摘 要]: 一、國際商事管轄權異議概述 國際商事仲裁管轄權是指仲裁機構或仲裁庭依據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約定的某種情況發生時對某一特定的爭議享有審理並做出裁決的...
”一個有效的仲裁協定,不僅是排除法院管轄權,使仲裁庭行使仲裁管轄權的依據,而且是裁決具有執行效力的法律基礎。基於此,對仲裁協定有效性的判定,便成為國際商事仲裁程式得以進行的先決條件;而目前各國就仲裁協定有效性認定的法律規範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