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所得稅稅率是指國營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的比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 》規定,國營大中型企業,適用55%的固定比例稅率。國營小型企業、飲食服務企業和營業性賓館、飯店、招待所等適用8級超額累進稅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 定義:國營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的比例
- 出處:稅收大辭典
- 類別:稅收術語
國營企業所得稅稅率是指國營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的比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 》規定,國營大中型企業,適用55%的固定比例稅率。國營小型企業、飲食服務企業和營業性賓館、飯店、招待所等適用8級超額累進稅率。
國營企業所得稅稅率是指國營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的比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 》規定,國營大中型企業,適用55%的固定比例稅率。國營小型企業、飲食服務企業和營業性賓館、飯店、招待所等適...
國營企業所得稅是對國有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是國家參與國有企業利潤分配並直接調節企業利益的一個關鍵性稅種。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國家對國有企業不征所得稅,而實行國有企業上交利潤的制度。稅率 2021年是25%。所得稅 國營企業 為了理順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進...
八級累進稅是一種將納稅對象按數額大小分成八級,每個等級分別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稅收。由於累進稅率可分為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兩種,因此與之相適應的八級累進稅也可分為兩種,即八級全額累進稅和八級超額累進稅。我國採用的八級超額累進稅方式,主要適用於徵收國營(小型) 企業所得稅和集體企業所得稅。國家...
國營企業所得稅稅率按企業類型分別制定。大中型企業適用55%的比例稅率;小型企業、飲食服務企業和營業性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適用八級超額累進稅率。國營大中型企業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一般都留歸企業支配,但少數剩餘利潤較多的企業,還要交納調節稅。國營企業調節稅是對國營大中型企業交納所得稅後超過合理留利部分...
稅率 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中國企業所得稅採用33%的比例稅率。另外,為了照顧規模較小、利潤較少的中小型企業,還設定了兩檔低稅率: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⑵對年應納稅所得在3萬元以上,10...
八、實行利改稅以後,遇有價格調整、稅率變動,影響企業利潤時,除變化較大,並經國務院專案批准,允許調整遞增包幹上交基數和遞增比例,或固定上交比例,或調節稅稅率,或定額包幹上交數以外,一律不作調整。九、國營企業所得稅的管理工作,由稅務機關辦理;國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由財政部門辦理。十、國營企業應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是我國徵收國營企業所得稅的基本法規。 國務院1984年9月18日發布。共23條,並附《八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國營企業,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聯營企業先分配所得的,以投資各方為納稅人。大...
國營工交企業按固定資產原值和年利潤兩個條件,國營商業企業按年利潤和職工人數兩個條件劃分大中型和小型企業。對有盈利的國營大中型企業,按55%的比例稅率徵收所得稅和按核定的調節稅稅率徵收調節稅; 對國營小型盈利企業按8級超額累進稅率徵收所得稅。
統一比例稅率是比例稅率的一種。不考慮產品、行業、地區差別等情況,對同一課稅對象規定的同一個比例的稅率。如國營企業所得稅對國營大中型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均按55%的比例稅率課徵;牲畜交易稅的稅率為5%等等。主要概述 即對一個稅種不分課稅對象和納稅人的情況,一律只採用一個比例稅率。如現行的牲畜交易稅,不...
企業利改稅 企業利改稅指把國營企業上交利潤改為按國家規定的稅種及稅率繳納稅金,稅後利潤留歸企。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通過稅收形式固下來,利改稅後對盈利的大中型企業(包括金融保險企業)均根據實現的利潤,按5的稅率交納所得稅,對盈利的國營小孤企業等單。根據實現的利潤,按八級超額累進稅率交第問寫稅。
第四條省政府各駐省外辦事機構、全省各級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助稅務部門做好對駐省外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第五條駐省外企業一律按國家規定的適用稅率繳納所得稅。預算內大中型企業一律按55%的比例稅率繳納所得稅。預算內小型企業和預算外企業及其它經營單位一律按...
在六月底召開的全國第二步利改稅工作會議上,詳細討論和修改了《國營企業第二步利改稅試行辦法》和產品稅、增值稅、鹽稅、營業稅、資源稅、國營企業所得稅等六個稅收條例(草案),以及國營企業調節稅徵收辦法。現將試行辦法報請審批,並就幾個主要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集體企業所得稅實行八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一級,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0元以下的,稅率為10%。最高一級,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0,000元以上的部分,稅率為55%,各個級距的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同國營企業所得稅中8級超額累進稅率完全相同。
第三條 調節稅應由納稅人就地繳納。跨地區經營的企業,按其隸屬關係回原地繳納。第四條 調節稅以納稅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計稅依據。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第三條的規定確定。第五條 國營企業的調節稅稅率,由財稅部門商企業主管部門核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可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個別城市需要放寬標準的,必須報財政部批准。此外,還包括雖不夠上述標準,但按規定應劃入的其他企業。劃分確定的國營小型企業,按照八級超額累進稅率交納所得稅,稅後利潤原則上留歸企業支配,但對稅後留利超過合理留利較多的,國家收取一定數額的承包費。
利改稅是將國營企業原來向國家上交利潤的大部分改為徵收所得稅。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前,國家和國營企業的分配關係主要體現為國營企業向國家上交利潤。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有必要將國營企業向國家上交利潤的形式改為按國家規定的稅種、稅目、稅率繳納稅金,從而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通過稅法固定下來。利改稅改革分兩步...
後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合併國營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和私營企業所得稅,發布《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通過不斷改革,我國形成了內資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外資企業適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的企業所得稅制度。內資企業在任何地方的稅率都是33%,而外資企業在特區稅率是15%,在沿海...
4.在舊的稅收制度中,所得稅的種類正是按不同所有製法人來規定的。作為全民法人的國營企業,在多數社會主義國家都曾實行向國家上交利潤的方式,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實行利改稅,改由國營企業直接向國家繳納所得稅。國營企業所得稅稅率分為兩種,大中型企業適用55%的確定比例稅率,小型國營企業適用八級超額累進稅率...
主要內容是: (1) 把原來的工商稅按性質劃分為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鹽稅四種。(2) 對某些採掘企業開徵資源稅。 (3) 開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恢復開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4) 對有盈利的國營企業徵收國營企業所得稅。大中型國營企業按55%的比例稅率徵收,小型國營企業按新的八級超額累進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