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有計畫按比例發展規律

國民經濟有計畫按比例發展規律亦稱“有計畫按比例發展規律”。社會主義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國民經濟發展中,通過統一計畫、經常保持比例關係協調的客觀必然性。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由於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各個企業的聯繫被分割開來,從根本上排斥在整個社會範圍內按照統一計畫組織生產經營,只能被競爭和無政府狀態所支配。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建立,為社會化大生產以及社會分工和專業化協作的合理髮展提供了條件,加強了相對獨立又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社會經濟各部門、各環節的聯繫。使國民經濟各部門結成一個有機整體。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有計畫按比例發展提供了現實可能。

根據該規律要求,國民經濟各部門、各環節之間的協調配合、保持一定的比例關係的重要方面是: (1)綜合性比例,包括社會生產兩大部類生產與需求、消費與積累等影響國民經濟全局發展的比例;(2) 再生產各環節比例,主要反映生產、分配、交換、消費之間的狀況;(3) 部門間比例,包括工業農業輕工業重工業基礎工業新興工業等反映國民經濟部門間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的比例;(4) 部門內部比例,如工業中的機械、冶金、輕紡、化工等方面的規模、結構、發展速度等水平;(5) 地區間比例,如沿海地區與內地,原材料生產地區與商品加工地區等比例關係。在認識和利用這個規律的過程中,要從實際出發,通過制定和實行有科學依據的經濟計畫,合理分配社會勞動; 當出現局部比例關係不協調時,要及時調整計畫,建立新的平衡。同時,要自覺運用價值規律和市場機制的作用。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存在著多種經濟成分,地區、部門間生產力發展水平差別很大,還不可能對整個國家的社會總供給和社會總需求作出精確的計算,國民經濟計畫就總體來說只能是粗線條的和有彈性的,只能是通過計畫的綜合平衡和市場調節的相結合,保證重大比例比較適當,國民經濟大體按比例地協調發展。國民經濟有計畫按比例發展的規律是史達林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一書中首先提出的。它的理論根據是馬克思關於節約勞動時間和有計畫地分配勞動時間規律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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