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建築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
- 外文名:tender and auction or listing of state-owned land use right
- 所屬學科:建築學
- 公布年度:2014年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建築學名詞。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建築學名詞。定義 市(包括直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為出讓人發布公告,對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採用掛牌、招標或拍賣的方式出讓,並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出處 《建築學名詞》第二版。公布時間 2014年,經...
土地招拍掛制度是指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制度。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四種: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方式。《土地法》及國土資源部相關的部門規章規定,對於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國有土地。其含義是指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上述方式出讓土地。統稱為招拍掛制度。 經營性...
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市領導在考察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時強調指出,加強土地供應計畫管理和招、拍、掛的力度。招、拍、掛...
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詞目釋義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是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印發的管理辦法。全文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根據《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
1、中國土地出讓實行“招拍掛”之前,工業用地均採用協定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即出讓方與受讓方(土地使用者)通過協商,以協定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方式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2、2002年5月國土資源部頒布實施《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明確規定包括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用地的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
土地轉讓是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有償或無償地由甲轉給乙的行為。在土地私有制條件下,土地買賣、土地出租等屬於有償轉讓;土地贈與、土地遺贈等屬於無償轉讓。實行永佃制時,土地所有權屬於地主,農民依約獲得永久的土地使用權,包括可以通過繼承、出租、出賣的方式轉讓給他人。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後,國家禁止非法...
土地出讓業務費包括:出讓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測費、基準地價和宗地評估費、公告費、場地租金、招拍掛代理費、評標費用以及相關業務培訓等費用。第七條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市(州)、縣(市、區)財政部門按繳入同級地方國庫的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的一定比例計提國...
第二十三條 協定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範圍:1、供應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計畫公布後同一宗地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2、原劃撥、承租土地使用權人申請辦理協定出讓,經依法批准,可以採取協定方式出讓供地,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租賃契約》、法律法規...
價格是市場的中心,土地市場也可以說是土地供求雙方為確定土地交換價格而進行的一切活動或安排。在土地市場交換的有土地所有權,也有土地使用權、租賃權、抵押權等。各國制度與法律不同,土地市場交換的內容也有所不同。中國的土地市場有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市場(亦稱“土地一級市場”)、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2.6土地招拍掛實施情況51 2.6.1概述51 2.6.2北京市近三年土地公開交易市場情況52 2.6.3存在問題分析53 附錄A招標經典案例:廣州富力以31.5889億元勇奪2002年北京地王55 附錄B拍賣經典案例:天鴻PK順馳,拍出9.05億天價56 附錄C掛牌經典案例:摘牌溫泉地塊,麵粉貴過麵包57 附錄D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
土地出讓收入是市縣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方式出讓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讓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劃撥土地時依法...
為規範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包括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用地類型)公開交易中成本的審計(評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建立招拍掛出讓土地成本審計(評估)機制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的要求,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我市擬供應經營...
河源市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綜〔2006〕68號),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
在土地市場上,經營性土地可以採用招標、拍賣和掛牌三種方式出讓。在招標出讓土地使用權中,土地使用權由誰獲得,一般不僅考慮投標人的出價,還要考慮投標人開發建設能力等其他條件。拍賣和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通常遵循由出價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則。採用不同的土地出讓方式,由於市場競爭程度不同,其成交價格會有...
(6)轉讓價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應與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聯繫,做出調整。中國法律規定,國家在土地使用權買賣交易中有先買權。國家的優先購買權為一項法定權利,不依當事人約定,當事人也不能以約定加以剝奪。這項權利適用於一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買賣。(7)土地用途。需要改變...
各地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高效便民的原則,在堅持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前提下,積極探索“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政策性住房面積”、“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網上掛牌、用地預申請、一次競價、綜合評標等多種交易形式,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做法,改進...
第三條 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加油(氣)站、高速公路配套服務區、軌道交通等經營性市政項目和商品住宅等土地出讓(租賃),以及工業用地使用權改變為經營性用地使用權的和已供應的土地改變用途收回土地後出讓的(本實施辦法第三章規定情形除外),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租賃)(...
一、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一)嚴格執行土地招拍掛出讓制度。採取招拍掛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當前國家土地供應的一項基本制度,對規範土地市場秩序、預防腐敗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土地招拍掛出讓工作,切實加強對招拍掛出讓各個環節的監管,規範土地...
土地出讓金一般一次性支付。計算方法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返還方式 拆遷(代理拆遷、拆遷補償)目前招拍掛...
監管領導小組內部設立招拍掛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底價會審小組,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副秘書長和市監察局、財政局、國土局分管領導為成員。出讓底價會審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副秘書長根據市國土資源局的提議組織召開,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建議出讓底價,報經底價...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和《省財政廳國土廳人民銀行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黔...
為加強土地管理,規範土地儲備管理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 1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 100 號)等有關規定,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制定了《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國土資源部 財政...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經批准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案,組織編制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檔案。出讓檔案除了應包括出讓公告、出讓須知、宗地界址圖、規劃指標要求、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等外,還須明確擬出讓地塊的投資強度要求、產業類型、具體地類等內容。發布出讓公告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
綜合評標是指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出讓中,按照綜合條件最佳者得這樣一個原則來確定出讓的。換句話說,就是在招標出讓土地中是綜合條件最佳者得,不一定是價格最高者得。一次競價 一次競價是指由土地招標拍賣掛牌主持人主持進行現場競價,每位競價人只能一次書面報價,然後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來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競買保證金是指在招拍掛出讓活動中,由參加招拍掛出讓活動的投標人或競買人向作為出讓方的市縣國土部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其金額由市縣國土部門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調決策機構集體決策。綜合確定後,在招拍掛出讓公告中公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投標、競買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繳納。招拍掛出讓工作由不同階段組成,...
出讓方案的內容包括:產業類型、準入條件、規劃設計條件(含開發區、工業園區規劃)、環境保護要求,以及擬出讓土地面積、建設項目規模、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出讓年限、開竣工期限、招拍掛出讓底價等土地使用綜合條件。(二)組織實施招拍掛。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明確:工業用地必須通過招拍掛公開方式出讓,此外,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必須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況下才能獲得,不得進行按比例分期發放。新規規定:受讓人依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的約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後,方可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未按...
第六條工業用地招拍掛出讓程式。(一)根據供地信息,對已納入年度供應計畫的工業用地,有使用意向的單位和個人,可向國土分局提出用地預申請。(二)根據工業用地年度供應計畫和土地開發完成情況,國土分局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共同編制工業用地宗地出讓方案,出讓方案主要內容包括:1.出讓地塊:具體位置、四至、現狀、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