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上繳的實施細則

《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上繳的實施細則》在1991.03.30由廣播電影電視部等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上繳的實施細則
  • 頒布單位廣播電影電視部
  • 頒布時間:1991.03.30
  • 實施時間:1991.05.0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明確電影票價管理許可權和建立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第二部分第六條的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縣(含縣)以上城市電影院,以及對外營業出售電影票的影劇院、禮堂、開放俱樂部等,均為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的義務繳款單位。
第二章 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的繳款上劃
第三條 繳款單位上繳國家電影專項資金,通過供給影片的電影發行放映公司,逐級匯總上繳:
(一)各繳款單位於每月終了五日內(繳款期限的最後一天如遇公假日順延,下同),將應繳納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扣除其應繳納的營業稅後)填制銀行信匯委託書或支票,通過當地開戶銀行匯劃供給影片的發行放映公司;
(二)供給影片的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將上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核實匯總後,於每月終了十五日內匯往省(區、市)財政廳(局)指定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重慶市、廣州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省級管委會)開戶銀行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專戶;
(三)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省級管委會,將上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核實匯總後,於每月終了三十日內匯往財政部指定的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分理處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帳號:144601-11)國家電影專項資金專戶。
第三章 繳款書的填制
第四條 繳款單位在上繳國家電影專項資金辦理銀行信匯的同時,須填寫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繳款書(以下簡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繳款書,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繳款書式樣)。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繳款書由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管委會)統一印製,並委託各省級電影發行放映公司轉給各級向繳款單位供片的電影發行放映公司,負責分發到各繳款單位。
第五條 繳款單位須詳細填寫繳款單位編號(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管委會統一下達的繳款單位編號),繳款日期,繳款、收款單位全稱、帳號,匯出、匯入地點(何省、何市或縣),匯出、匯入銀行名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所屬時間、繳款期限、繳款金額等各項,並與銀行信匯委託書內容一致相符。
第六條 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的計算,根據當月放映日報不包括短片專場和兒童片票價的觀眾人次統計(如二部以上影片聯場售票放映,則每部影片折合一個人次計算,雙人座則每部影片按二個人次計算),按觀眾人次乘以五分錢(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的放映單位,按觀眾人次乘以二分錢),從放映收入中提取。
繳款單位應按放映收入全額繳納營業稅後,再由放映收入中提取上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
第七條 繳款單位須按規定期限上繳國家電影專項資金,超過期限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每日5‰加收滯納金,並將應繳的滯納金額填寫在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繳款書內一併上繳。
第八條 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繳款書共分四聯,繳款單位在通過開戶銀行辦理信匯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的同時,將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繳款書第二聯寄往供給影片的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存查;第三聯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省級管委會備查;第四聯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管委會(北京東四禮士胡同129號,郵政編碼100010)備查。
第四章 有關帳務處理
第九條 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系經國家批准集中的專款,各繳款單位上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在所得稅前列支。免繳教育費附加、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
第十條 為反映在所得稅前列支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在國營電影發行放映企業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增設“310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科目,核算由電影放映收入中提取上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在會計報表影會02表利潤表,“教育費附加(32行)”下,增設“減: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33行)”,反映從電影放映收入中減少應上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省級管委會要加強對各繳款單位及時足額上繳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並授權供給繳款單位影片的電影發行放映公司,根據各繳款單位送來存查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繳款書第二聯,對各繳款單位上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進行核實檢查。必要時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管委會或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省級管委會,隨時派出審計人員進行抽查。
第十二條 繳款單位要接受各級財政及上級電影發行放映公司的監督檢查,接受檢查時必須據實報告和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隱瞞。
第六章 獎勵與制裁
第十三條 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省級管委會對於輸、漏、瞞報有貢獻的各級電影發行放映公司,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
第十四條 繳款單位不依照規定足額上繳或者應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任何人都可以檢舉揭發,有關單位應為檢舉揭發人保密。經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管委會或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省級管委會查實處理後,給予檢舉揭發人一定獎勵。
第十五條 對繳款單位隱匿經營情況上繳國家電影專項資金不實的,經供給影片的各級電影發行放映公司查實,上報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省級管委會批准後,除追繳應補繳的國家電影專項資金外,並可酌情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 對偷漏、瞞報、抗繳情節嚴重的繳款單位,可給予停止供應影片的制裁,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細則由廣播電影電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局中國工商銀行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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