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13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137號
  • 發布日期:2008年12月17日
  •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12月2日報告,辛巴威暴發霍亂疫情,自8月份至今,辛巴威已有11735人染病,484例死亡,病死率為4%,但是某些偏遠地區病死率已達20%至30%。為防止霍亂傳入我國,保護前往辛巴威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辛巴威的人員,如有嘔吐、腹瀉等症狀的,入境時應主動向口岸檢疫人員口頭申報,入境後出現上述症狀的,應當立即就醫,並向醫生說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時得到診斷和治療。
二、口岸檢疫人員要加強醫學巡查,對申報或現場查驗發現有上述症狀的人員要仔細排查,對發現的霍亂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以及處於霍亂潛伏期且有症狀的人員要依法採取醫學措施。
三、出入境口岸檢疫人員對來自辛巴威的交通工具、貨櫃、貨物、物品、行李、郵包要嚴格進行檢疫查驗,發現被霍亂污染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實施衛生處理措施。
四、前往辛巴威的人員,可以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及其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了解該地區的疫情,或登入國家質檢總局網站“衛生檢疫與旅行健康”專欄查詢相關信息。
五、霍亂是由霍亂弧菌引起的烈性腸道傳染病,發病急、傳播快,主要症狀為劇烈的腹瀉和嘔吐,可引起嚴重脫水、周圍循環衰竭和急性腎衰,治療不及時易死亡。前往辛巴威的人員應注意飲食衛生和個人衛生,在霍亂流行區域避免食(飲)用有可能被污染的食物、飲料和飲用水,如食用不潔的蝦醬、生蔬菜和生海鮮等。一旦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在使用口服補液糾正脫水的同時,要及時就醫,入境時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報。
本公告自下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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