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2號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4-01-29發布的
【發布文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2號
【發布日期】2004-01-29
【生效日期】2004-01-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2004年第12號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我局已組織通過了對安徽省黃山市徽州名優茶開發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第二批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提出的黃山毛峰茶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使用申請的審核,現予以註冊登記。
自即日起,上述7家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其相關產品上使用黃山毛峰茶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獲得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並依法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