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54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54號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03-05-28發布是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5-28
【生效日期】2003-05-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3年第54號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南非暴發霍亂。從1月1日至5月18日,該國東開普省、夸祖盧-納塔爾省和姆普馬蘭加省等3個省共報告霍亂病人2536例,其中姆普馬蘭加省報告174例,死亡3例(病死率1.7%)。為防止霍亂傳入我國,保護前往南非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南非的旅客,如有嘔吐、腹瀉等症狀的,在入境時應當立即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明。檢驗檢疫機構對霍亂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要依法採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來自南非的交通工具、貨物、貨櫃、行李、郵包要嚴格進行檢疫查驗,必要時可依法實施消毒、除蟲處理;如帶有水產品、水果、蔬菜、飲料及其他食品,未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許可,不準卸下。
三、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及國際旅行保健中心對前往南非的人員,可提供有關傳染病疫情信息和國際旅行衛生保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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