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衛生縣標準

2021年12月3日,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印發《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衛生縣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衛生縣標準
  • 發布單位: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全文
本標準適用於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包括地級及以上市、地區、自治州、盟和直轄市所轄區)和國家衛生縣(包括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特區)的地方。標準中未作說明的均指建成區。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一)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轄區各級黨委和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具有立法權的地方需有本地愛國衛生法規,其他地方需有愛國衛生規範性檔案。
  (二)轄區內各級愛衛會組織健全,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職責落實。愛衛會辦公室機構、職能、人員、經費等有保障。街道(鄉鎮)、社區(村)、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明確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村(居)民委員會要健全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推動落實好愛國衛生工作。
  (三)愛國衛生工作年度有計畫、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開展基層衛生創建活動,鼓勵轄區範圍內的縣和鄉鎮積極開展國家衛生縣和國家衛生鄉鎮創建,逐步推進全域創建。廣泛開展城鄉民眾性愛國衛生活動,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民眾積極參與。
  (四)探索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推動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全過程各環節。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並逐步建設完善相關設施。
  (五)暢通愛國衛生建議和投訴渠道,認真核實和解決民眾反映的問題。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
  (六)轄區內健康教育網路健全,利用健康科普專家庫、資源庫和報紙、電視、網路等主要媒體,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提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和方法。各主要媒體設有健康教育欄目。車站、機場、港口、廣場和公園等公共場所設立的電子螢幕和公益廣告等應當具有健康教育內容。
  (七)轄區內積極開展健康縣區、健康鄉鎮和健康村、健康社區、健康企業、健康機關、健康學校、健康促進醫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細胞建設。建設健康步道、健康主題公園等,推廣“三減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八)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滿足人民民眾經常性的體育鍛鍊需求。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增進廣大民眾積極參加體育鍛鍊的意識,倡導居民維持健康體重。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落實工作場所工間操制度。
  (九)深入開展控煙宣傳活動,轄區內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戶外發布菸草廣告,依法規範菸草促銷、贊助等行為。全面推進無煙黨政機關、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無煙學校、無煙家庭等無菸環境建設並取得顯著成效,積極推進控煙立法執法,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全面禁菸。
  三、市容環境衛生
  (十)主次幹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觀照明設施整潔、完好,運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配置齊全,分類標誌統一規範,滿足當地垃圾分類要求。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無衛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澇積水點。主次幹道和街巷路面及時進行保潔,保潔質量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建築工地(含待建、拆遷、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衛生整潔,規範圍擋,無揚塵、噪聲污染,建築垃圾規範運輸處理,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十一)建築物外立面上的廣告設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規定標準,不遮蓋建築物外觀輪廓,不影響建築物本身和相鄰建築物採光、通風,不造成光污染。建築玻璃幕牆的可見光反射比及其對周邊建築和交通的影響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有關規定。
  (十二)加強綠化工作,提高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和公園綠地面積,強化綠地管理。
  (十三)生活垃圾轉運站等環衛設施、再生資源回收基礎設施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數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規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完善,生活垃圾、糞便分類收集運輸容器、車輛等設備設施實現密閉化、規範化,生活垃圾、糞便及時清運。
  (十四)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有效覆蓋。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有港口的城市,應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轉運—處置”銜接和協作制度。
  (十五)積極推進廁所革命,公共廁所設定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數量充足,乾淨整潔,實現衛生廁所全覆蓋。主次幹道、車站、醫療機構、機場、港口、旅遊景點、集貿市場、商場等公共場所的公廁設施不低於二類標準。生活污水有效收集處理。
  (十六)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農產品市場布局合理,建設管理符合規範要求,科學設定經營區域,實行生熟分開、乾濕分離;兼營零售業務的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做到批發與零售業務分區域或分時段經營。農產品批發市場、零售市場設施設備應符合衛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應配備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落實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環衛設施齊全、乾淨整潔。市場活禽銷售區域應相對獨立設定,實行隔離宰殺,對廢棄物實施規範處理,逐步實現市場無活禽交易。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要結合實際預留消殺防疫空間。臨時便民市場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邊市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和民眾正常生活秩序。流動商販管理規範。無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膠購物袋現象。
  (十七)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飼養畜禽和野生動物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居民文明規範飼養寵物,畜禽糞污得到有效處置;各類集貿市場、花鳥寵物市場及動物交易市場無非法交易和宰殺野生動物現象。
  (十八)社區和單位建有衛生管理組織和相關制度,衛生狀況良好,環衛設施完善,推行垃圾分類,垃圾及時清運,公共廁所符合衛生要求;道路平坦,綠化美化,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現象。
  (十九)城鄉結合部建有配套生活污水處理、排放設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點)、再生資源資源回收筒(點)、公共廁所等設施;衛生清掃保潔及時,日常管理規範,垃圾及時清運,普及衛生戶廁;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備路燈;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現象。
  (二十)加強鐵路沿線兩側環境衛生整治,鐵路兩側500米範圍內無露天堆放的彩鋼瓦、塑膠薄膜、防塵網等輕飄物品,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內無傾倒垃圾、排污等現象。
  四、生態環境
  (二十一)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二十二)加強大氣污染治理,環境空氣品質良好或持續改善。無煙囪排黑煙現象,無秸稈、垃圾露天焚燒現象。排放油煙的餐飲單位安裝油煙淨化裝置並保持正常使用。
  (二十三)區域環境噪聲控制良好,聲功能區夜間環境質量達標。
  (二十四)各級水環境功能區全部達到要求,未劃定功能區的水質不低於五類。無亂排污水現象,無黑臭水體。
  (二十五)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轄區內重點河湖主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達標。
  (二十六)轄區內應建有符合條件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各類醫療廢物處置能力應滿足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的處置需求。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分類收集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統一由有資質的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處置。對確不具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條件的地區,醫療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條件的設施自行處置。醫療污水收集、處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要求。
  五、重點場所衛生
  (二十七)公共場所實行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應向社會公示,並使用統一標識。衛生許可證件齊全有效,衛生管理規範,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
  (二十八)小浴室、小美容美髮店、小歌舞廳、小旅店等經營資格合法,室內外環境整潔,衛生管理、硬體設施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要求。
  (二十九)學校、幼稚園和托育機構的教室、食堂(含飲用水設施)、宿舍、廁所等教學和生活環境符合相關國家衛生標準或規定。學校按照規定設立校醫院或衛生室,校醫或專(兼)職保健教師配備比率達標,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機制健全並嚴格執行。
  (三十)中國小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達標。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充足。學校眼保健操普及率達標。中小學生近視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轄區內無重大學校食物中毒事件。
  (三十一)轄區記憶體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及時申報。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依法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三十二)旅客列車車廂、輪船客艙、飛機客艙和商場、超市等公共場所衛生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六、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
  (三十三)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事故,依法報告食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三十四)加強小餐飲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無固定經營場所的食品攤販實行統一管理,規定區域、限定品種經營。無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現象。
  (三十五)積極推行明廚亮灶和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落實清洗消毒制度,防蠅防鼠等設施健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三十六)轄區內積極推廣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導“光碟行動”。轄區內無販賣、制售、食用野生動物現象。
  (三十七)市政供水、自備供水、居民小區供水管理規範,供水單位有衛生許可證。二次供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開展水質監測工作,採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符合相關要求。
  七、疾病防控與醫療衛生服務
  (三十八)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狀況和實現健康目標相適應的衛生健康事業投入機制。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持續降低。
  (三十九)強化重大傳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按照相關要求制定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落實“四早”要求,壓實“四方責任”,甲、乙類法定傳染病發病情況穩定。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定公共衛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發熱門診、腸道門診、預檢分診符合有關規定。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
  (四十)多措並舉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持續提升人均預期壽命。按照國家免疫規劃和當地預防接種工作計畫,定期為適齡人群提供預防接種服務。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促進婦女兒童全面健康發展。推進醫養結合服務。
  (四十一)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呈下降趨勢。健全重大事件處置中的社會心理健康監測預警機制,強化心理健康促進和心理疏導、危機干預。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規範。
  (四十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全,機構建設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數、執業(助理)醫師數、註冊護士數、公共衛生人員數、藥師(藥士)數和萬人口全科醫生數等指標符合所在地區域衛生規劃要求。
  (四十三)推動機場、捷運站、火車站、公路(水路)客運站等交通樞紐以及學校、景區、機關單位、商場超市等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配置和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儀(AED)等醫療急救設備和藥品。對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點行業人群開展急救知識與技能培訓,引導全社會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四十四)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醫療衛生人員具備安全的工作條件,執業環境逐步改善。轄區內無重特大刑事傷醫案件。臨床用血來自自願無償獻血。無無證行醫、非法采供血和非法醫療廣告。
  (四十五)建立政府組織和全社會參與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機制。掌握轄區病媒生物孳生地情況、密度變化和侵害狀況。湖泊、河流、溝渠、景觀水體、小型積水、垃圾、廁所等各類孳生環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蠅、蟑螂的密度達標。重點行業和單位防蠅和防鼠設施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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