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法規號:國辦發〔2013〕50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類別: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 內設機構:21個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規定。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規定。中文名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法規號 國辦發〔2013〕50號 發布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 類別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目錄 1 發文通知 2 檔案文本 ▪ 一、職能轉變 ▪ ...
機構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48號),職能調整後的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一)擬定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草案;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
機構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3〕50號),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一)負責起草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國務院組成部門,成立於2018年3月,前身為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歷史沿革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3〕50號)規定,自即日起啟用“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辦公廳”印章,同時啟用“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人事司”、“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規劃與信息司”、“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財務司...
《常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施行的規定。中文名 常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常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常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計畫生育兼職委員單位是: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統計局、扶貧辦、全國婦聯。委員名單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計畫...
三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計畫生育協會在做好新時期計畫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進計畫生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3〕50號)“指導中國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的要求,現就機構改革中加...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 2008] 82號)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各司(廳)工作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辦公廳職位說明書 政策法規司職位說明書 發展規劃與信息司職位說明書 流動人口服務...
《關於印發江山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由江山市人民政府制定,於2015年10月27日公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江山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實施地區 江山市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江山市衛生和計畫...
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8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一)擬訂國家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
機構介紹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中心的宗旨是:勤政廉潔、服務健康。目前,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中心主要承擔的工作是:負責承辦法定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和資質認定;負責全國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的匯總分析;承辦衛生計生監督人員培訓的具體工作;承擔制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檢驗技術規範;開展衛生計生法律、法規...
習水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4〕8號)和《中共習水縣委、習水縣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習黨發〔2014〕11號),設立習水縣衛生和計...
梧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梧州市政府 根據《中共梧州市委員會、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梧州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梧發〔2014〕7號),設立梧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梧州市中醫藥管理局設在梧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地方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在衛生計生行政...
第一條 為規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以下簡稱綜合監督機構)食品安全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地方各級綜合監督機構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標準...
《通知》明確了計畫生育監督主要內容:對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及人員的監督,對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監督,對計畫生育重大案件的督查督辦以及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 [1] 中文名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計畫生育監督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 發布方 ...
《廣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為廣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的三定(機構、編制、人員)方案。中文名 廣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所屬地區 廣州市 所屬部門 廣州市人民政府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
(鄂編辦文〔2013〕143號)和《襄陽市委辦公室、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推進全市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襄辦發〔2013〕154號)精神,設立襄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現就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你委《關於繼續保留兼職委員會議制度並調整兼職委員單位組成職責及兼職委員的請示》(國衛辦報〔2014〕100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後部門職責、人員變動情況及計畫生育工作發展的需要,...
六盤水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主要職責 編輯 語音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
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紀委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另行規定。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10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會務、...
根據《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包頭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4〕32號)精神,設立包頭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包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配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3月26日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文號 國辦發〔2013〕24號 日期 2013年3月2...
1.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職責劃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增加參與擬訂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四)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監督管理的職責。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