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在1999.04.14由國家統計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4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國家統計局
《國家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在1999.04.14由國家統計局頒布。
《國家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在1999.04.14由國家統計局頒布。現將《國家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予以公布,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4月14日 第一條 為保障國家統計調查工作順利進行,規範《國家統計調查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家統計調查...
國家統計調查證件是全國統計系統的調查人員在執行國家統計調查任務時證明其身份的專用證件。調查人員在進行調查活動時,應當主動向有關統計調查對象出示國家統計謂查證件。種類 1、國家統計調查證;2、臨時統計調查證;3、普查員證。發放範圍 根據《辦法》的規定,凡納入國家編制管理的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城市社會經濟...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統計調查項目。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通過調查表格、問卷、行政記錄、大數據以及其他方式蒐集整理統計資料,用於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各類統計調查項目。第四條 國家統計局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國統計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的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統計法》所指的統計,是指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等活動的總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項目分類,由國家統計局規定、調整。第三條 國家有計畫地...
第九條 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物質利益或者職務晉升。第二章 統計調查管理 第十一條 統計調查項目包括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國家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全國性基本...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部門統計調查的管理和監督,規範部門統計調查行為,提高統計調查的整體效率,減輕被調查者負擔,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提高共享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家機關、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
統計調查管理 第十一條 統計調查項目包括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國家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全國性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專業性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地方性統計調查項目。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的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統計法》所指的統計,是指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等活動的總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項目分類,由國家統計局規定、調整。第三條國家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物質利益或者職務晉升。第二章 統計調查管理 第十一條 統計調查項目包括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國家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全國性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專業性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是指縣級...
第二章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制度 第七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按照下列三類情況,分別建立統計制度,編制統計調查計畫,按照規定經審查機關批准後實施:(一)國家統計調查,是指全國性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包括國家統計局單獨擬訂的和國家統計局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擬訂的統計調查項目。國家統計調查計畫中...
(五)是否設定原始記錄、統計台帳;(六)統計人員是否具備統計從業資格;(七)統計調查項目是否依據法定程式報批,是否在統計調查表的右上角標明法定標識;(八)是否嚴格按照經批准的統計調查方案進行調查,有無隨意改變調查內容、調查對象和調查時間等問題;(九)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泄露國...
3、違反《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或者冒用統計調查證的(第十二條)。原則 統計行政處罰的原則,是指由法律規定、設定並在實施統計行政處罰時必須遵守的準則。主要包括以下三個基本原則:一、統計行政處罰法定原則 統計行政處罰影響被處罰者的權益,應當採取法定原則。統計行政處罰的法定原則,主要...
第三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規定,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公民有義務如實提供國家統計調查所需要的情況。第四條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國務院設立...
(六)統計人員是否具備統計從業資格; (七)統計調查項目是否依據法定程式報批,是否在統計調查表的右上角標明法定標識; (八)是否嚴格按照經批准的統計調查方案進行調查,有無隨意改變調查內容、調查對象和調查時間等問題; (九)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泄露國家秘密、統計調查對象的...
第三條 證券期貨市場統計調查對象(以下簡稱統計調查對象)應當如實提供證券期貨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本辦法所稱的統計調查對象,包括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基金託管銀行、基金銷售機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銀行,從事證券期貨服務業務的投資諮詢機構...
《北京市統計調查證核發和管理制度》是北京市施行的制度。第一條 為保障本市政府統計調查工作順利開展,規範統計調查證核發和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國家統計局第19號令),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北京市統計局(以下簡稱市局)負責統計調查證的印製、核發和管理,市局法規處是統計調查證的核發...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公民有義務如實提供國家統計調查所需要的情況。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公民有義務如實提供國家統計調查所需要的情況。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對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查處。第三條 國家統計局統計執法監督局在國家統計局領導下,具體負責對全國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管理,指導監督地方統計機構和國家調查隊統計執法監督檢查機構工作,檢查各地方、各部門統計法執行情況,查處重大...
3、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擬訂,或者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共同擬定。地方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項目的審批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家統計局備案。除了這三種統計調查以外,還有一種較特殊的情況,這就是臨時性調查。統計法規定如果發生了重大...
部門統計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關於對外提供統計資料的幾點意見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涉外調查管理辦法 統計執法檢查規定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 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 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國家統計局關於建立《統計違法案件通告制度》的通知 國家統計局、人事部關於印發《統計員崗位專業知識培訓試行辦法》的通知 國家...
國統字〔2023〕49號 國家統計局各調查總隊,各司級行政單位、在京直屬企事業單位:《國家統計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辦法》已經2023年4月6日國家統計局第5次局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統計局 2023年4月11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統計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統計活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為統計工作提供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統計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重大國情國力調查、...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各種聯合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公民,以及本市在外地的企業事業組織。第三條 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的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
第一條 為規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提高統計人員的素質,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令 第 7 號 《涉外調查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7月19日國家統計局第5次局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 長 李德水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涉外調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涉外調查的規範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調查機構和調查...
五、社會與科技統計調查制度 六、能源與資源環境統計調查制度 七、單位統計報表制度 八、部門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九、主要統計標準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 統計執法證管理辦法 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 國家統計局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令 第3號 《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已經國家計生委主任會議通過,自 199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主 任: 張維慶 二○○○年十一月二日 第一章 第一條 為加強計畫生育系統統計調查的管理和監督,規範統計調查行為,實現統計調查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規定:“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承擔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調查任務,依法獨立開展統計調查,獨立上報統計資料。”四、刪除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中的第六項。五、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中的第二項修改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和提供統計資料,對本單位計畫的執行情況和經營管理的效益,進行統計分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