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物價部門和生產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各地區、企業及管理部門必須貫徹執行的指令性計畫價格。屬於國家指令性計畫的產品,原則上實行國家統一定價。凡是關係國計民生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的價格,如重要工業品生產資料的出廠價格,重要農產品的收購價格,重要消費品的零售價格,重要的交通運輸價格和重要的非商品收費等,都由國家統一定價。這種價格需要變動時,應按照價格管理分工許可權,由訂價部門調整,其他任何部門和企業無權變動。制定國家統一定價,要自覺利用價值規律,以商品的價值或它的轉化形態為基礎,同時還要考慮供求因素和國家的經濟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統一定價
- 執行主體:國家物價部門和生產主管部門
- 對象:工業品,農產品,非商業產品
- 含義:國家指令性計畫產品統一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