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09年度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投訴舉報、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六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2010年03月29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下載。
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西路5號,郵編:電話:傳真:
一、概述
2009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各項規定,按照"科學指導,統籌推進,上下聯動,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結合稅收工作實際,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推進依法治稅、最佳化納稅服務、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通過健全組織管理,完善制度體系,加強工作保障,全面推進全國稅務系統深入紮實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組織管理,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
為加強對全國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家稅務總局成立了由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錢冠林同志任組長、紀檢組長馮惠敏任副組長、各司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全國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規劃、工作推進、統籌協調。在總局辦公廳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總局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受理、答覆工作。
全國各省(市、區)稅務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當地政府的要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加強了對本省(市、區)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監督和保障等工作。
全國各市、縣、區稅務局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抓好落實,基本形成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分管局長具體管理、辦公室組織落實、專職人員具體辦理、各處(科)室協作配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完善制度體系,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運作
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強化內控監督機制建設,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高效運行,下發了《落實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加強稅務系統行風建設的意見》等檔案。突出重點環節,明確信息公開的具體要求,下發了《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公務員考錄辦法》、《招投標管理辦法》、《財務收支管理辦法》等檔案。強化崗位職責,完善內部工作內容和程式,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網際網路站管理辦法》、《人事司在總局網際網路站發布人事信息工作辦法》等檔案。強化工作指導,下發了《關於加強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關於報送2009年政務公開工作總結的通知》等檔案。這些制度和檔案從不同方面進一步規範了總局的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檔案要求,先後兩次對全國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開展了自查和督察,開展了第三次全國稅務系統省級稅務機關網際網路站評估等工作。
河南省地稅局等25個省(市、區)稅務局建立了監督考核制度,江蘇省國稅局等13個省(市、區)稅務局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福建省國稅局等7個省(市、區)稅務局試行了社會公開評議制度,青島市國稅局等3個省(市、區)稅務局建立了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20個省(市、區)稅務局建立和完善了內部工作協調發布制度和崗位職責制度。如四川省國稅局制定了《四川省國稅系統涉稅政府信息分類分級公開對應表》,明確了不同種類的政府信息分別由省、市、縣三級國稅機關按職責分工予以公布。北京市地稅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強化"六個統一",做到機構工作職責統一、信息編制目錄統一、信息發布渠道統一、保密審查標準統一、依申請辦理流程統一和信息澄清機制統一,統籌推進市局和各區縣局、分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加強工作保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各級稅務機關及時調整和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2009年,21個省(市、區)國稅局、地稅局對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並充實了各級機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
國家稅務總局在辦公用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專門辟出場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場所,配齊了必需的辦公設施。各地稅務機關增加了在辦稅大廳電子顯示屏、觸控螢幕等硬體設備投入,並配置各類宣傳資料,加強了稅務網站建設等。如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2009年在辦稅服務廳、公共運輸場所等發放“公益性捐贈稅收政策”、“發票常識及真偽查詢”等涉稅資料近200萬份;青海省國稅局等省區稅務機關突出地域民族特色,印製多種語言稅法知識手冊;廣東省國稅局建立了可以滿足用戶用簡體、繁體、英文多語種訪問的稅務網站。
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國稅務系統加強了幹部培訓工作。湖南省地稅局等23個省(市、區)稅務機關開展對稅務幹部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同時,開展工作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廣東省國稅局、湖北省地稅局等8個省(市、區)召開了基層稅務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座談會,分析形勢,交流經驗,提出要求,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各級稅務機關全面開展。
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共發布稅收政策信息283條、政府採購信息64條、人事任免信息60條、動態信息4543條,受理和回復納稅諮詢問題16689條,製作專題專欄9個,開展線上訪談3次,全年網站訪問人次2150萬,網站點擊數18.6億次。
(一)主動公開的內容和特點
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內容涵蓋了稅務部門應主動公開的機構職能、行政決策、法規政策、行政職權、行政執法、社會服務,以及其他工作的7大類19大項應公開的內容和詳細的子項政府信息。
全國各省(市、區)稅務機關主動公開的重點是,對外突出稅收執法重要環節和公共服務環節;對內突出人事管理敏感部位、財務管理熱點事項和行政管理重大決策。
(二)主動公開的途徑和內容
1.廣泛套用電子網路手段
一是充分發揮稅務網站作用。全國稅務機關網站全部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容涵蓋了政府信息公開所要求的所有欄目內容。國家稅務總局依託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推出了《國家稅務總局公報》電子版,供社會公眾免費查閱和下載,及時發布涉及納稅人權益和公民切身利益、需要納稅人和公民廣泛知曉有關政策檔案。浙江省、重慶市地稅局等12個省(市、區)稅務局進行了網站升級;廣西壯族自治區、北京市地稅局等6個省(市、區)稅務局在本網站上開展了“網送稅法”活動;海南、遼寧省國稅局等7個省(市、區)稅務局開展了網上“線上訪談”活動;福建省國稅局、廣東省地稅局等7個省(市、區)稅務局收錄、發布了自建國以來或1994年稅務機構分設以來的稅收法規檔案,建立了較為完整的稅收法規庫;大連市地稅局、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等6個省(市、區)稅務局及時做好部分有效檔案的條款效力注釋,及全文廢止檔案的失效註銷工作,提高了公開檔案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二是開發語音簡訊平台。全國各省市稅務機關全部開通了“12366”納稅服務熱線,形成了覆蓋各省(市、區)的語音網路系統。採用自助語音系統、人工坐席等手段,內容涵蓋政策告知、辦稅指南、納稅諮詢、發票查詢、涉稅舉報、投訴監督等方面,加大了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溝通力度,提高了信息公開工作水平。23個省(市、區)稅務機關採用了簡訊服務平台,向納稅人及時告知稅收政策信息,提醒及時辦理涉稅事項。
三是藉助其他網站平台。國家稅務總局藉助中國政府採購網等媒體,開展政府採購,發布採購信息59個,其中招標公告22個, 中標公告16個,成交公告12個 ,切實提高了採購工作的透明度。藉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網站,及時發布公務員招錄考試全過程信息。對推薦參加全國文明單位和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勞動模範、巾幗建功崗和標兵等的評選,以及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評選,都在內外網站等媒體上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河北省國稅局、大連市地稅局等12個省(市、區)稅務局藉助其他網站平台及時公開稅務信息,積極開展稅收宣傳等工作。
2.充分發揮基層辦稅服務大廳作用
各地稅務機關加強標準化辦稅服務大廳建設,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觸控螢幕、公告欄板、示意圖等,設定資料索取點,主動公開稅收法規政策、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管理服務工作規範、定額徵收稅額、減稅免稅、稅務違法違章處罰標準、一般納稅人認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行政收費標準、欠稅等內容,公開稅務徵收、稅務稽查、行政處罰等執法程式,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式等。國家稅務總局和各地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免費發放了辦稅公開手冊、涉稅事項示範文本、辦稅指南等各種公開資料。江蘇省地稅局、江西省國稅局等17個省(市、區)稅務機關還向當地檔案館、圖書館、行政中心等公共場所提供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資料。
3.積極藉助大眾媒體
全國各省(市、區)稅務機關充分利用大眾新聞媒體,通過電視,製作稅收專家訪談、新聞專題等內容;通過電台熱線《行風熱線》、《民聲》等直播欄目,回答社會關注涉稅問題,發布涉稅重要信息;通過報刊雜誌進行稅務公告、熱點分析、政策解讀。北京市地稅局、遼寧省國稅局等11個省(市、區)稅務機關通過新聞發布會,及時公布稅收政策、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等熱點信息。
4.深入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
2009年4月,全國開展了主題為“稅收·發展·民生”的第18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各地稅務機關把稅收宣傳月活動作為促進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方式,舉辦了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比如:開展一對一稅法宣傳服務、稅企座談會、稅務專題研討會、稅法知識輔導班、稅收宣傳教育基地、稅收知識競賽、稅法“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等活動,廣泛進行稅法宣傳。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09年,全國稅務系統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87件, 答覆674件,不予公開的13件。不予公開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商業秘密及第三方個人隱私等因素。其中:國家稅務總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2件,受理22件,申請信息均按相關規定在時限內予以回復。各省(市、區)國稅系統36個單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93件,答覆187件,不予公開的6件。各省(市、區)地稅系統34個單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72件,答覆465件,不予公開7件。
(詳細情況參見附屬檔案1,“全國稅務系統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表”)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全國各省(市、區)稅務局中,僅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於上海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檢索等費用總計342.2元。對屬於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確有經濟困難的,按《條例》、《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總局機關及其他各省(市、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費用,也未減免費用。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投訴舉報、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舉報情況
2009年,全國稅務系統沒有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投訴舉報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情況
2009年,全國稅務系統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19件,辦結19件。
其中:國家稅務總局共收到11起納稅人不服從行政機關政務公開行為的複議申請,受理4起,其餘7件通過其他途徑妥善解決。受理的4起案件涉及的事項均是由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公開的,涉及事項如公開法定代表人信息、公開稅務機關公務支出明細等情況。
各省(市、區)稅務局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8件。其中: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受理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6件,辦理6件;深圳市國稅局受理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行政複議2件,辦理2件。
納稅人申請事由主要是申請公開其他納稅人的納稅信息、稅務登記信息、註銷稅務登記信息以及法人代表信息等,其中沒有被行政複議處理機關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全國稅務系統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被提起行政訴訟的1件。僅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件1件。
納稅人申請行政訴訟主要事由是申請公開其他納稅人的納稅信息等,其中沒有被法院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國家稅務總局未發生因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訴訟和申訴情況。(詳細情況請參見附屬檔案2,“全國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稅務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統計表”)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及全國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條例》的要求和公眾的需求還有差距,存在發展不夠平衡、機制不夠健全、公開不夠及時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著重抓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全面落實。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保障公民特別是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權,對稅收工作的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是強化監督機制。制定辦法,創新形式,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促進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三是開展督促檢查。定期檢查各地稅務機關信息公開工作。
四是拓展信息公開的載體。完善信息公開技術平台的建設,建立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強化網站建設,完善行政辦公軟體等,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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