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是國家稅務總局於2003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函〔2003〕439號
【發布日期】2003-04-28
【生效日期】2003-04-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3〕4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堵塞偷逃稅漏洞,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稅務機關在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時,應列印《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企業作為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列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一份交納稅申報受理部門用於進項稅額的審核。
二、 稅務機關在納稅申報期結束後,應當對納稅人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與其申報的銷售額進行認真審核,凡是申報銷售額小於發票存根聯合計數的均應補繳相應稅款。
三、 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認識,明確責任,認真貫徹好本通知的內容,切實做好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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