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4.04.23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4年04月23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4月23日
  • 頒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各計畫單列市稅務局:
根據各地統計,目前全國已認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已達全部繳納增值稅的工商企業的50%以上,但還有部分小規模企業因會計核算不健全,未達到條件,不能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為了幫助小規模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促進其生產發展,儘快達到一般納稅人的條件,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管理辦法》、現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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