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在1989.12.06由國家科委, 國家保密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9年12月06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國家科委, 國家保密局
《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在1989.12.06由國家科委, 國家保密局頒布。
《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在1989.12.06由國家科委, 國家保密局頒布。《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現予發布,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六日第一條 為了保守國家科學技術秘密,健全國家秘密...
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國家秘密泄露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六日由國家科委和國家保密局頒布的《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技術出口項目技術審查暫行規定》在1991.11.23由國家科委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技術出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加強對出口技術項目的技術審查,有效地保護我國技術優勢,促進對外經濟技術交流,特...
前款規定的行為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技術服務和其他方式的技術轉移。第三條 國家對技術進出口實行統一的管理制度,依法維護公平、自由的技術進出口秩序。第四條 技術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一、對《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等7件規章予以廢止,對《發明獎勵條例實施細則》等3件規章宣布失效(見附屬檔案1)。二、對《大型精密儀器管理暫行辦法》等16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對《技術創新工程區域試點管理辦法(試行)》等10件...
第十八條 屬於國家秘密技術出口項目的保密審查,按《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辦理。第十九條 技術出口項目涉及專利和註冊商標的,應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條 中央在...
(一)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和以國家秘密技術在境外合辦企業,按國家科委、國家保密局制定的《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報批;(二)以國家秘密技術在境內同境外的組織、機構、人員合辦企業,立項前應報部科技主管部門審批;(三)因工作...
(五)各機關、單位和個人向境外提供國家秘密技術,或者出口產品、設備中含有技術秘密的,應當按照《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提出申請:1、秘密級技術,由申請單位或者個人按行政隸屬關係報國務院主管部門或者省、計畫單列市科委審批,報...
4.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辦法》《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規定》等相關規定;5.其他應當審查的智慧財產權事項。三、審查流程及職責 (一)省商務廳收到技術出口經營者提交...
第十二條 各種到國外(地區)或國內舉辦接待外賓參加的內貿系統科技展覽會、博覽會、技術表演會等涉外科技項目,參展單位在籌展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保密審查,否則不得對外組織參展。第十三條 國家秘密技術出口,由申請單位或個人...
對以營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單位和個人,除按《印刷、複印等行業複製國家秘密載體暫行管理辦法》處理外,由縣以上工商行政部門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可以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第五十八條 違反《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規定》和《關於國家秘密...
3.兩用物項及相關技術出口按《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進行管理。4.軍事技術出口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軍品出口管理條例》)進行管理。5.國家秘密技術出口按《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規定》進行...
屬於國家秘密技術的限制出口技術,在按本辦法履行許可手續前,應先按《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規定》辦理保密審查手續,並持保密審查主管部門批准的《國家秘密技術出口保密審查批准書》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程式辦理出口申請。第六條 地方商務主管...
(四)經批准出口的國家秘密技術,由審批機關核發《國家秘密技術出口批准書》。攜帶有關國家秘密技術檔案、資料、物品出境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出境手續。(五)對外申請專利亦應按上述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十一條 對外開放的科研單位、大專...
(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按《科學技術保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執行;(三)貿易審查:技術出口項目是否符合我國技術出口政策,對我現有外貿商品市場的影響,引進技術項目再出口是否符合原引進契約的規定,技術的許可範圍和價格等。第...
六、七條要求,對《通告》中的項目持有單位進行保密檢查驗收,並將驗收結果上報國家科委。第十一條 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對外合作、交流、參展、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科技保密審查工作按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條、第十一條”修改為“《保密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一條中的“《保密法》第十六條”修改為“《保密法》第十九條”;第五十八條中的“《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修改為“《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規定...
國家計委副主任盛樹仁在全國技術改造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要)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關於在治理整頓中深化企業改革強化企業管理意見的通知 第二部分 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檔案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 國務院關於...
對外提供測繪、地質、地礦資料(含航空攝影、拍照、遙感等資料)或軍事設施區域內的資料,在按前款規定審批前,應當徵得有關軍事、地礦、測繪部門同意。對外提供或出口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資料,應徵得有關科技主管部門同意。第二十二條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