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與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科學技術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與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8.01.25由科學技術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學技術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與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8年01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8年01月25日
  • 頒布單位:科學技術部
經科學技術部2007年第3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為了適應新時期科技事業發展的需要,建設有利於自主創新的法制環境,科技部對所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經商有關部門同意,現決定:
一、對《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暫行規定》等7件規章予以廢止,對《發明獎勵條例實施細則》等3件規章宣布失效(見附屬檔案1)。
二、對《大型精密儀器管理暫行辦法》等16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對《技術創新工程區域試點管理辦法(試行)》等10件規範性檔案宣布失效(見附屬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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