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1990年9月19日由國家保密局頒布,1991.01.01起實施。正文內容總共有十七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
- 外文名:The provisions of the period of state secrets
- 頒布時間:1990年09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國家保密局
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1990年9月19日由國家保密局頒布,1991.01.01起實施。正文內容總共有十七條。
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1990年9月19日由國家保密局頒布,1991.01.01起實施。正文內容總共有十七條。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第十四條,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各機關、單位在...
單位確定、變更保密期限不符合本規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其糾正。本規定由國家保密局負責解釋。本規定自一九九五年 月 日起施行。一九九零年九月十九日國家保密局發布的《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第2號令)同時廢止。
第四條 保密工作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黨管保密、依法管理,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技管並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第五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一...
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保守國家秘密是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有關的問題作了規定。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十條規定: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其中,保密級別最高的是絕密。此外,根據《保密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簡介 泄露會使...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範圍內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第十四條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第十五條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
機關、單位依據保密事項範圍目錄定密,應當遵循哪些要求?第十八條【派生定密】1.在哪些情形下,已定密事項所產生的事項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2.派生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知悉範圍有何規定?3.已定密事項沒有變更或者解密的,派生...
第四條 書面形式的密件,其國家秘密的標識為“★”,“★”前標密級,“★”後標保密期限。第五條 書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內容屬於國家秘密的,除按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標誌外,還可以直接在屬於國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標明密級,或者以文字...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9月19日國家保密局令第2號發布的《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和1990年10月6日國家保密局、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第3號發布的《國家秘密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標誌的規定》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定密...
前款規定的執行情況應當有文字記載。第十八條 國家秘密事項變更密級或者解密後,應當及時通知有關的機關、單位;因保密期限屆滿而解密的事項除外。國家秘密事項變更密級或者解密後,應當及時在有關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上標明;不能標明的,...
(二)信訪工作國家秘密範圍的規定;(三)其他行業或者領域國家秘密範圍的規定;(四)執行上級單位或者辦理其他單位已定密事項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根據所執行或者辦理的國家秘密事項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不得...
確定或者變更保密期限的工作,依照國家保密局發布的《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和本條規定辦理。第十一條 解密工作依照《保密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保密期限屆滿的即自行解密;國家秘密事項經主管機關、單位正式公布或者公開後,即視為解密...
第九條 目錄規定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應當為確定的密級。除解密時間和解密條件外,目錄規定的保密期限應當為最長保密期限。國家秘密事項的產生層級能夠明確的,知悉範圍能夠限定到機關、單位或者具體崗位的,目錄應當作出列舉。對專業性強、...
二是增加了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標準。三是增加了定密責任人制度,變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學、合理和準確。四是增加了定密層級和定密許可權的規定,更加有利於防止定密過多過濫。五是增加規定了保密期限與及時解密條件,既有利於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撤銷或合併的機關、單位事先應當組織專門人員對其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進行審查,作出是否變更或解除密級的決定,並通知有關機關、單位。第九條 上級機關、單位發現下級機關、單位確定、變更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解密不符合規定的,應當通知下級...
第十五條 保密事項範圍明確規定保密期限為長期的國家秘密,不得擅自解密。機關、單位經審核認為確需解密的,應當報規定該保密事項範圍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批准。第十六條 國家秘密尚未解密的,該國家秘密產生過程中形成的相關涉密事項不得解密。
確定國家秘密應當作出書面記錄,註明承辦人、定密責任人和定密依據。第十條 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應當按照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項範圍沒有規定具體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確定...
第七條 各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依照國家關於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並依照《保密法》的規定在國家秘密載體上標明。第八條 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產生該事項的單位應當先...
(二)定密責任人對定密依據、密級、保密期限、知悉範圍等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國家秘密變更、解除的,依照上述程式辦理。第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審核所產生的國家秘密,符合有關解密規定的,應當及時解密,解密事項不再保留國家秘密標誌...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標明的制發日起計算;不能標明制發日的,確定該國家秘密的機關、單位應當書面通知知悉範圍內的機關、單位和人員,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計算。第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按照保密法的規定,嚴格限定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
根據國家保密局頒發的《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規定外,絕密級事項不超過30年,機密級事項不超過20年,秘密級事項不超過10年。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計;保密期限在1年以內的,以月計。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