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是發改基礎[2015]948號,中國鐵路總公司,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發展改革委:中國鐵路總公司和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報送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計統函[2014]138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一、為構建中部地區、皖江城市帶與長江三角洲地區的便捷運輸通道,完善鐵路網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推進沿線地區城鎮化進程,原則同意報來的項目主要建設方案。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起自河南省商丘,經安徽省亳州、阜陽、淮南、合肥、蕪湖、宣城,浙江省湖州至杭州,正線全長796.9公里,其中新建線路長617.3公里,利用在建或既有鐵路179.6公里。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高速鐵路。正線數目:雙線。設計行車速度:350公里/小時。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7000米,困難地段5500米。限制坡度:20‰。牽引種類:電力。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列車運行控制方式:自動控制。行車指揮方式:調度集中。其它技術標準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範》(TB10621-2014)。
(三)規劃運輸能力:單向6000萬人/年。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960.8億元(不含杭州動車運用所投資,含蕪湖長江公鐵大橋及相關工程鐵路部分投資),其中工程投資880.8億元,機車車輛購置費80億元。資金來源為: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50%,計480.4億元,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74.7億元(含蕪湖長江公鐵大橋及相關工程2.7億元);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負責境內征地拆遷工作和費用,征地拆遷費用由投資各方確認後計入項目地方股份;其餘資本金由中國鐵路總公司使用鐵路發展基金解決。資本金以外的資金利用國家開發銀行等國內銀行貸款解決。
中國鐵路總公司與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按照《公司法》組建合資鐵路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鐵路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
建設工期為5年。
四、下階段要結合京九鐵路通道規劃、沿線地區城鎮化發展情況,進一步最佳化工程建設方案。切實落實環境保護、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等措施。認真研究運營補貼和土地綜合開發等方案,確保項目財務可持續。
五、請鐵路總公司、浙江省研究確定杭州樞紐動車運用所選址、工程建設和投資分擔方案,確保與城市相關規劃相協調。
六、請國家電網[微博]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參信息化部在通信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七、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檔案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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