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令(2003年第7號)

國家林業局令第7號國家林業局令(2003年第7號)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已經國務院批准調整,現將調整的種類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林業局局長周生賢
二OO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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