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2011年第7號公告

國家林業局公告2011年第7號公告國家林業局2011年第7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十六條規定,現將由國家林業局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湖北利川水杉母樹林種子等29個品種、認定通過的金鈴等4個品種作為林木良種予以公告(詳見附屬檔案)。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這些品種在林業生產中可以作為林木良種使用,並在本公告規定的適宜種植範圍內推廣。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林木良種名錄(中英文)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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