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工作要求,為穩步推進文化和旅遊消費工作,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決定開展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示範工作,建設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

基本介紹

城市名單,工作思路,工作目標,

城市名單

河北省廊坊市、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吉林省長春市、上海市徐匯區、江蘇省南京市、江蘇省蘇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山東省濟南市、山東省青島市、河南省洛陽市、湖北省武漢市、湖南省長沙市、重慶市渝中區、四川省成都市、雲南省昆明市

工作思路

通過開展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示範工作,確定一批試點城市、示範城市,推動國辦發〔2019〕41號檔案提出的各項舉措在試點城市、示範城市率先落地,支持試點城市、示範城市因地制宜、改革創新、特色發展,推動形成若干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的經驗模式,探索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長效機制,培育壯大文化和旅遊消費新業態新模式,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高質量發展,助力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工作目標

自2020年起,在全國範圍內分批次確定若干試點城市,在此基礎上,綜合考慮不同規模和類型城市的示範性,擇優確定示範城市。推動試點城市、示範城市納入多層級消費中心培育建設。到2022年,建設100個試點城市、30個示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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