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委員會、勞動人事部關於技工學校畢業生學歷問題的通知》是由國家教委/勞動人事部於1986-11-11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教育委員會、勞動人事部關於技工學校畢業生學歷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教委/勞動人事部
- 發布文號:勞人培(1986)21號
- 發布日期:1986-11-11
【發布文號】勞人培(1986)21號
【發布日期】1986-11-11
【生效日期】1986-11-1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教育委員會、勞動人事部關於技工學校畢業生學歷問題的通知》是由國家教委/勞動人事部於1986-11-11發布的檔案。
【發布單位】國家教委/勞動人事部 【發布文號】勞人培(1986)21號 【發布日期】1986-11-11 【生效日期】1986-11-1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國家教育委員會、勞動人事部關於技工學校畢業生學歷問題的通知 ...
第五條 技工學校的學制,應根據培養目標,招生對象的不同,分別確定。培養中級技術工人,主要招收國中畢業生,學制為三年〔個別工種(專業)確有需要的,可以招收高中畢業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批准,學制為一至二年〕。...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勞動人事部關於 改革技工學校畢業生分配製度等問題的意見 (1983年4月26日勞人培(1983)45號)根據中央關於改革的指示精神,現對技工學校的培訓任務、招生及畢業生分配、待遇等問題,提出如下改革...
勞動人事部關於不得隨意改變技工學校性質的通知 (1984年4月2日勞人培(1984)13號)根據“四化”建設的需要,以技工學校作為培養技術工人的一種重要形式,是我們國家一項長期的事業。由於多方麵條件的限制,目前全國技工學校的培訓能力,...
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凡是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的高級技工學校,又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認定。1、在校生人數達1200人以上,高級技能培訓規模不少於400人,專業設定適應社會對高級技能人才的需求,常設高級技能培訓的專業在4個...
在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人職發[1990]4號)下發後,有些地區就中國小教師《專業合格證書》是否可繼續作為中國小教師評聘職務的參評條件等問題請示國家教育委員會和人事部,經研究,通知如下:中國小...
高技是高級技工學校的簡稱, 高級技工教育是較高層次的職業技能教育。但是部分地區政府和勞動部門規定,取得高級技工畢業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的合格畢業生,在政策上享受與大專及以上學歷同等待遇。
國務院同意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勞動人事部《關於全國職業技術工作會議情況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教育委員會等部門關於全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會議情況報告的通知 檔案號...
教育部、國家計委、勞動人事部、民政部關於做好高等學校招收殘疾青年和畢業分配工作的通知是1985-2-25由教育部、 國家計委、 勞動人事部、 民政部頒布的通知。中文名 教育部、國家計委、勞動人事部、民政部關於做好高等學校招收殘疾青年...
然通知下發一年來,上述情況仍未得到根本改變。內容 一、當前普通高等學校授予成人本科畢業生士學位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授予標準掌握不一,降格以求授予學位的現象較為嚴重。一些學校對外國語和政治理論課沒有要求的成人本科畢業生...
3.會同國家計委、勞動部,探討職業技術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在已確定進行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的城市,進行中專、技校、職業高中招生和畢業分配統一政策、統籌安排的試驗。4.制訂《關於改革中專招生、畢業生分配製度的意見》,今年將擴大定向招生...
|4 |關於改革供銷合作社勞動工資計畫體 |勞人計〔1984〕24號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 | | |制和統計問題的通知 |1984.5.11 |效 | |--|---|---|---| |5 |關於印發《經濟特區勞動工資計畫和 |勞人計〔...
要在政府的統籌協調下,有效地組織和動員計畫、財務、勞動、人事、教育等政府有關部門和行業、企事業及社會力量發揮各自的優勢,積極參與骨幹學校的建設,形成“大家辦”的局面。要進一步制定和落實與骨幹學校建設密切相關的畢業生就業安置、...
各級人事、勞動保障、教育、財政、國有資產監管、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管理等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做好本部門承擔的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切實把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
因此,為了保證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順利進行,制止亂收費。(1998年7月20日)計價費[1998]1349號 現就畢業生收費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地區、各部門、各高等學校和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廳(局)、物價局(委員會)、財政廳(局)、勞動廳(局),國務院各有關部委教育司(局):現將《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收取學費的暫行規定》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報國家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