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8年12月05日發布,自1998年12月0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8年12月05日
- 實施日期:1998年12月05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煤礦與礦區
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8年12月05日發布,自1998年12月0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8年12月05日發布,自1998年12月0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煤炭是我國的主要能源,煤炭工業作...
去年(2005年)以來,為實現國務院確定的“爭取用三年左右時間,解決小煤礦問題”的目標,各有關地區和部門按照國務院部署,集中開展對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煤礦的整頓關閉工作,共取締非法採煤礦點1萬餘處(次),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5900多處,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
做好關閉整頓小煤礦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促進煤炭工業形勢的根本好轉 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關閉整頓小煤礦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和鄉鎮煤礦停產整頓的緊...
根據《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8〕43號),財政部會同煤炭行業關井壓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煤炭工業局制定了《中央財政對關閉布局不合理小煤礦地區的補助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告知。
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壓減煤炭產量(以下簡稱關井壓產)是國務院對煤炭行業實施的重大改革舉措。為抓好關井壓產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8〕4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實行關井壓產,是國務院在全面分析煤炭經濟形勢的基礎上,依...
第一條 為了排查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有關檔案規定,制定本實施...
《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是由國務院於2008年03月28日發布的。該檔案包含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等具體內容,要求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分階段認真做好檢查驗收工作,並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檔案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對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工作十分重視,制定了一系列方針、...
截止1999年底,全省共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1202處,壓減原煤產量606萬噸,煤炭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但工作進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單證礦井(即只有採礦許可證,沒有生產許可證)比例過大,關井質量不高,個別保留礦井仍存在著安全隱患。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
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 通知(國發[1998]43號)關於礦泉水、地熱水管理職責分工問題的通知(中編辦發[1998]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6號)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關於頒發《國家海域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93)財綜字第73號)國家海域使用...
督促有關企業和業戶依法做好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的安全評價工作,查找事故隱患,落實安全措施,對隱患和問題嚴重的單位要立即停產整頓。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運輸工具和從業人員資質管理,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行為;經營單位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危險化學品...
《山西省政府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是由80402於1999-01-10發布的。該通知一共分為五條。中文名 山西省政府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日期 1999年1月10日 發文編號 晉政發[1999]2號 所屬類別 地方法規 ...
(國辦發〔2009〕32號)規定要求,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組織下,以更加嚴密的組織方式、更加有力的打擊措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更加有效的執法監督,及時發現、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切實解...
五、對國有重點煤礦實施有效監督。列入國務院確定的512戶國有大中型重點企業名單的30戶國有重點煤礦,由國務院派出稽察特派員,其餘64戶由地方人民政府決定監管方式。六、國有重點煤礦下放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各類煤礦統籌安排,進行結構調整和改組,進一步整頓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關閉非法開採和布局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十二部門關於加快落後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的通知》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十二部門2014年5月12日發布的政策參考。中文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十二部門關於加快落後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的通知 生效日期 2014-05-12 發布日期 2014-05-12 發布文號 安監總煤監〔2014〕44號 ...
一、規範煤炭生產秩序,打擊非法開採行為。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關閉整頓小煤礦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1〕68號)等有關規定,對所轄煤礦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凡按規定應關閉的礦井,必須立即關閉,並炸毀...
(二)規劃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煤炭資源勘查和開發規劃的礦井。(三)安全條件差且整改不到位的礦井。1.存在超層越界等非法開採行為,經依法查處後拒不改正的;...市煤礦整頓關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重慶煤監局(市煤管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牽頭協調解決整頓關閉...
重點看企業生產經營建設是否遵法、守法;因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受到依法處罰的企業是否整治到位,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是否出現反彈;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對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抽查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是否整改落實到位。(四)煤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是否...
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四、強化證照管理,建立正常的監管機制。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規定,堅決把“四證”的審批發放權上收到省級政府有關部門,並嚴格審批許可權,依法審批。要按照《關於加強煤炭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經貿運行[2001]1095號)要求,認真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切實解決當前我省礦產資源開發中存在的無證勘查和開採、亂采濫挖、非法轉讓探礦權和採礦權、經營粗放造成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等突出問題,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礦產資源,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全面建設小...
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行業管理主要是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進行檢查監督。實行行業管理,不改變企業的所有制性質,鄉鎮煤礦的產、供、銷仍由生產企業負責統一經營和管理。二、要全面貫徹中央和國務院關於發動民眾辦礦採煤的方針,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放開與管好同步的原則,統一規劃,合理布點,有...
(1998年7月3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關於停止執行買用電權等有關規定意見的通知(1998年9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於改造農村電網改革農電管理體制實現城鄉同網同價請示的通知(1998年10月4日)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1998年12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於...
講正氣”為主要 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的意見 中發[1998]17號 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 國發[1998]42號(1998年11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 信用合作社改革整頓規範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1998]145號(1998年12月2日)國務院關於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