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 單位:國務院
- 時間:2001
- 屬性:暫行辦法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由國務院頒布施行。...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名片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對...
國務院關於嚴格執行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1年11月07日發布,自1981年11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在1957.11.16由國務院頒布。...... 勞動能力的工人、職員,制定本暫行規定。...“國務院關於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退休...
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部分規定作一些必要的...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頒布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三)項規定"男年滿50周久女年滿45...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頒布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三)項規定"男年滿50周久女年滿45...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頒布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三)項規定"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
常務委員會第八十五次會議決議:原則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工作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退休時計算工作年限的暫行規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民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已經黨中央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則批准,現發給你們,請你們先行試點,...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民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
退職生活費 指按照1978年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定期發給退職人員的生活費及1988年增發的生活補貼費。 ...
1978年6月2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後頒布了國發[1978]104號檔案,即《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前者關於幹部...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勞動部關於嚴格按規定辦理職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