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湖南省永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湖南省永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覆》是國務院就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申報永州市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的批覆。由國務院於2016年12月16日下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湖南省永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覆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6年12月16日
  • 實施日期:2016年12月16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湖南省永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覆
國函〔2016〕205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申報永州市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永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永州市歷史悠久,文化遺存豐富,保存有獨特的“兩山一水一城”古城格局,歷史街區特色鮮明,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
二、你省及永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要求,正確處理城市建設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關係,深入研究發掘歷史文化遺產的內涵與價值,明確保護的原則和重點。編制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並將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指導下,編制好重要保護地段的詳細規劃。在規劃和建設中,要重視保護城市格局,注重城區環境整治和歷史建築修繕,不得進行任何與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
三、你省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要加強對永州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規劃、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國務院
2016年12月16日

內容解讀

國務院已正式批覆同意,將永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務院批覆檔案強調,永州市歷史悠久,文化遺存豐富,保存有獨特的“兩山一水一城”古城格局,歷史街區特色鮮明,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
國務院要求,要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要求,正確處理城市建設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關係,深入研究發掘歷史文化遺產的內涵與價值,明確保護的原則和重點。編制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並將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
國務院指出,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指導下,編制好重要保護地段的詳細規劃。在規劃和建設中,要重視保護城市格局,注重城區環境整治和歷史建築修繕,不得進行任何與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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